國道倒車釀2死車禍 反應時間過短檢判定免賠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位蔡姓女子在2015年7月22日中午12時左右,開車載著林姓友人與李姓母女前往嘉義進香,由於錯過交流道出口,因此在交流道出口的槽化線外側倒車,不料一名開著載運飼料大貨車的陳姓駕駛來不及反應,直接追撞黑色休旅車。造成2車5人受困車內,送醫後陳男與李女女兒不治,其餘3人受傷送醫。

錯過出口!國道上倒車 撞大貨車2死3傷

▲肇事的黑色休旅車。

事後蔡女因無照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判刑1年,上訴後法官考量她與死者家屬和解,宣告緩刑3年。但林女及李女及其丈夫則認為,陳男未注意前方狀況追撞蔡女,也有過失責任,因陳男已死亡,3人向陳男任職公司提出民事賠償共470萬元,一審遭駁回,上訴台南高等分院,日前仍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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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撞力道大讓貨車司機當場失去生命跡象。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法官勘驗兩車行車紀錄器,蔡女停車倒車到遭撞時間前後約11秒,但由於肇事地點為彎道,後方陳男有視線死角的狀況下,直到過彎4秒後才看到蔡女的倒車燈亮起,此時兩車車距僅約50公尺,2秒後即造成追撞事故,但就一般人合理反應時間推算,陳男要避免追撞蔡女車子的煞車時間,僅多了0.94秒,陳男根本不可能完成煞車動作,更沒有充裕的時間採取防範措施,因此認為陳男無過失,駁回林女等3人的上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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