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一廣場/跳電就是缺電?葉教授您的說法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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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魏水秀

回應聯合報讀者投書【缺電是現在進行式】

昨日葉宗洸教授以台電供電饋線跳脫,引申論述為台電「缺電」,但因為執政黨政治壓力而不敢承認,只好採取部分措施,亦及葉教授所謂的「找電偏方」,這些批判立足於不正確的事實上,我認為葉教授應該再斟酌。

台電 興達電廠 太陽能發電 翻攝自台電月刊網站

▲興達電廠內的太陽能板發電機組(圖/翻攝自台電月刊網站)

首先,饋線因為故障跳脫,本來就是保護電網的機制,這是非常常見的問題,台電一年停電故障次數從2009年到2015年,年停電故障次數介於17000次到19000次。舉例來說,2015年馬總統執政時,發生16357次停電。其中,主要原因有二:台電因素、外力因素各約佔四成,分別為6289次以及6127次。外力因素很多,如管線被挖斷等,反而大家認為會比較多的天氣因素,只有2928次,整體佔比不到二成。

另外,要求節電本來就是既定的政策,台灣的電價水準全球倒數,但產業用電佔近八成,民間用電僅約二成。也就是說,全民用健康蓋電廠的稅金,補貼這些高耗能的企業,本身就不公平。而現在出口商品到先進國家,要求綠色認證、碳足跡認證等已是趨勢,例如ISO/TS14067,在維持低電價成本下,如何同時提高產業在這方面的升級誘因,當然只能用限制政策來引導,因為,貿然提高整體電價,會對低能耗產業以及物價水準造成不可逆的影響,等於懲罰多數人。

  需量競價也是馬前總統時代提出的抑制電力措施,當時規劃就是每年五、六、七、八月實施,現在是五月,怎麼說是為了缺電而用的偏方呢?需量競價跟時間電價一樣,都是台電歷年以來用來降低高峰用電太高,彌補低峰用電太低的手段,亦即所謂的「削峰填谷」。差別是需量競價是對短期間調和,時間電價是針對不同季節調整誘因。只要對發電業經營有點概念,都知道這是電力供應的天然限制,因此,這也是屬於例行性措施,何來找電偏方之說呢?

台電 工作人員

▲台電電廠內工作情況(圖/翻攝自台電月刊網站)

最後,一般電廠,天然氣、燃煤、核能等,從規劃到興建完成要七到十年的時間,如果是單純的興建,快也要三年左右。但綜觀我國主計處統計資料,我們在近二十五年的「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項目底下,每年的投資金額從1992年的850億元,一路成長到陳前總統末期,2016年的1610億元。馬總統執政後,就階梯式下滑,到2016年只剩990億元,還低於1995年的水準。換句話說,現在開始的各種電力建設不足、更新不夠,如果真的引起更多的停電,那其實是馬總統八年執政留下的爛帳,拿來責怪新政府豈不牽強。

《作者簡介》:魏水秀,經濟學博士,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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