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一廣場/國旅卡可繳水電瓦斯費?媒體勿成假新聞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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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孟青城

錯誤報導會挑起公務員與民眾的無謂對立

    這兩天國旅卡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目前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使用範圍,繼去年新制轉變後,將再度放寬調整。原先公務員具14天以上休假資格者,休假補助總額為1萬6千元,觀光旅遊額度及自行運用額度各為8000元。而行政院5月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修改後將特色商圈的8000元,改為不限定區域,除8大行業和珠寶業以外均可消費,並規定7月1日開始實施。國旅卡的設置目的就是「促進內需消費」,希望公務人員在辛苦工作之際,如有休假時,能優先考慮將消費力留在國內,與民眾同心推動國內經濟發展。

▲國民旅遊卡網站有說明使用辦法(圖/翻攝自人事總處委製國民旅遊卡網站)

    本來政府對國旅卡的調整寫得很清楚,可是偏偏「特定媒體」就是看到黑影就開槍,無限上綱腦洞大開報導「正面表列」的國旅卡使用範圍,放寬到也可繳納水費、電費、瓦斯費,當被人事總處召開記者會澄清後,又加碼報導旅遊業者很不滿,抱怨政府放寬國民旅遊卡使用,根本就是在打擊旅遊業,該媒體還說應該另發給公務員「消費卡」做生活使用,不然乾脆就取消國旅卡,大撒幣發給全民消費券好了。

    事實上,這些無限上網的扭曲報導,完全抹滅了政府原先的美意,誤導民眾視聽,更惡質的是,這種錯誤報導會挑起公務員與民眾的無謂對立。

    此次對國旅卡開放的幅度,其實根本就沒有這麼寬,無涉既有的8000元觀光旅宿的部分。而且在去年國旅卡新制推出一年後,據觀光局統計,去年度公務員持國旅卡在觀光旅遊業的消費金額約有45.6億,比前一年度成長超過一倍,甚至創下歷年新高。其中有超過五成的消費,都花在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和交通運輸業,旅遊業者也很肯定政府帶頭救觀光。部分媒體用錯誤的資訊,戲弄旅遊業者,讓旅遊業者在資訊不對稱的狀態下,批判和唱衰台灣的觀光,但數據會說話,去年國旅卡新制推出後,大部分就是用在觀光旅遊,對於振興觀光發揮很大的效益。

    此外,在水費、電費、瓦斯費的部分更是離譜,這些費用都非屬於促進內銷的一次性消費,完全不適用休假補助費請領原則,自來水公司、台電公司和瓦斯公司,這些事業無法成為申請國旅卡的特約商店,自然就沒辦法以國旅卡繳納費用,並申請休假補助費。且儲值性商品也不得列入補助範圍,包括禮券、住宿券、旅遊券、機票、火車月票、捷運悠遊卡等等,與國民旅遊卡政策目標不符,都不得列入補助範圍。就算有人提出單據,也無法核銷。屆時若有公務員誤信聯合報報導,拿了單據卻無法核銷,不是又要怪政府「髮夾彎」?

  固然政府在國旅卡放寬使用的決策上,不能說沒有瑕疵,最早是觀光局的自行決策,觀光局提供予銀行業者一份「信用卡行業別與國民旅遊卡適用行業別代碼分類對照表」,其中國旅卡適用行業別代碼「9692,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對應的項目就包含「4900,水費、電費、瓦斯費」,當初人事總處也沒注意到這一點,因此沒有表示意見。

  不過,就在人事總處看到錯誤報導後,馬上就要求觀光局修正,以避免造成外界誤會,但是部分媒體仍認為報導沒有錯誤,錯的都是政府的訊息,難道不知道政府內的組織體系分工分層,觀光局的決定可能有所疏失,但該媒體沒有經過多次查證,就貿然寫出國旅卡可以支付水費、電費、瓦斯費這種荒謬的故事,而且人事總處看到報導後,也在第一時間就澄清。對於斷章取義、不求查證和移花接木的媒體素養,閱聽人看了也只能搖頭。

  這本來是一件政府、公務員和業者共創三贏的美事,卻因為錯誤報導,讓許多民眾霧煞煞,跟著這些報導一起批評政府,也讓不夠瞭解資訊的旅遊業者隨之起舞,對於這樣製作不實新聞的媒體,我們要給予高度譴責,媒體如果淪為假新聞製造機,這是媒體界的一大悲哀,也是台灣的悲哀!

《作者簡介》孟青城,國立大學研究所畢業,曾任職於國關研究基金會,以及立院法案助理,現為智庫研究助理,研究興趣為產業政策及政黨政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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