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重物搬到手受傷 主管竟酸女員工:人大摳無路用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22歲的陳小姐,高職餐飲科畢,現職為早班加油員。她從學生時期就在加油站打工上早班,時薪140元,月收入約24K,曾經好心支援其他同事上晚班,後來就被店長強制固定排早班(6-12點),加上晚班(17-22點)的爛班表,中間空檔無法好好休息,每日工時超過12小時。

老師,霸凌,同學,高寶書版霸凌示意圖/李鴻典攝

▲職場霸凌示意圖(圖/資料照)

後來,陳小姐為朋友擔保,欠下12萬債務,薪水需強制扣薪三分之一,原本收入就不高的她,經濟更加吃緊。為加速還債,多賺一點錢,陳小姐找到電子工廠正職工作,月收入從24K變成32K,面試時主管說偶而需搬重物,原以為從此可以穩定賺錢。

無奈上班後,傳說中的重物是重達30~40公斤不等以上的銅片,每天需徒手搬運4-5趟,原先她咬牙苦撐,但一個月下來,造成手臂拉傷,主管不但不體恤員工辛勞,竟還說出傷人跟歧視身材的字眼「人大摳,有夠無路用(台語),能做就做,不能做就只能休息」,她不堪主管言語工作雙重傷害,只好黯然快閃離職。

如今陳小姐找到一份加油站早班正職,工作時間早上七點到下午三點,月薪27K,與同事間相處融洽,她計畫利用下班後再兼一分差,多些收入。

據1111人力銀行今(5)天公布的調查顯示,有高達8成4的受訪求職者都有過換工作經驗,其中有5成1的人,曾經到職不到2個月,就提出口頭請辭,成為「快閃族」,甚至有29.06%的人提前「GG」,工作不到一周就火速離職。又從年齡交叉分析顯示,以「45-50歲」的受訪者,在一個月內閃離比例最高,顛覆以往年輕族群頻於換工作的刻板印象。

整體而言,33歲的上班族個人職涯平均已換過4次工作。而會造成上班族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又閃離的原因,主要有工作氣氛不佳(34.32%)、工作內容與面試所談不同(26.86%)、工作環境惡劣(24.67%)、無法準時下班/常態加班(21.05%)及不適應企業文化(20.67%)。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何啟聖表示,換工作的理由千百種,但結果只有兩種,一是很幸運的找到適合的位置,慶幸自己抉擇是對的;二是後悔了,原來下一個工作其實沒更好,但是現實的職場卻也讓人回不去了!調查也發現,竟然有高達5成1的上班族曾經到職不到2 個月就再度轉職,甚至有近3成是快閃族,突顯上班族在轉換工作時,必須要拿出更審慎的態度來評估轉職的未知風險,除了薪水、年假以外,更要考慮人際關係的重塑、工作內容的轉換及企業文化的適應等,這些隱形的轉職成本都必須加以衡量,才不致於誤判情勢而發生尷尬的再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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