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妖嬌女」詐遍男女無人識破 檢認行為已難矯正

記者陳怡靜/高雄報導

張男(31歲)戴著假髮裝「妖嬌女」,一年來在高雄已犯下9起假約會真洗劫案,且男女通吃,張男透過交友軟體「SURGE」以及通訊軟體「LINE」,透過開房間等手法劫走被害人財物,高雄地檢署近日將他起訴,並認為單純判刑已難矯正他的行為,建請法院命令強制工作3年。

▲張男變身「妖嬌女」無人識破。(圖/翻攝畫面)

檢方起訴指出,張男去年9月起,化名「張哲倫」及「Leslie萊斯利」等,利用交友軟體「SURGE」約出被害人投宿,待被害人熟睡之際偷走財物。去年10月後,張男則將SURGE的暱稱改為「HUSH」,在葉姓男網友家偷走COACH黑色長皮夾,又佯稱能幫修iPhone 7,到手後逃逸無蹤;接著,同月25日晚與羅男約看電影,趁對方上廁所偷走包包離開;隔兩天27日再與一名翁男到大魯閣草衙道,提議玩「天空飛行家」卻謊稱自己不敢坐,於是趁翁男在玩時,再次得手將包包偷走離去。去年12月,另以LINE約出許女看電影,趁對方上廁所時偷走包包。

於今年1月4日、26日,張男改稱「SKOUT」,佯裝成女性暱稱「阿曼達」及「艾莉」,並戴上假髮,分別約李姓與黃姓男網友「開房間」休息,並謊稱「流汗有體味,希望對方先去沖澡」,再藉機洗劫隨身財物逃離。

張男有竊盜、強盜、逃脫等前科,據員警透露,張男身高約168公分、體重70公斤,聲音較細,以至於喬裝女性與男、女網友約會時,第一眼不易被識破;台中警方今年3月查獲時,疑似還自稱第三性公關;張男於2016年出獄後不知悔改,仍繼續出沒全台犯案被通緝。

檢方偵訊時張男坦承犯行不諱,檢方認定他涉犯詐欺取財、竊盜罪,將他予以起訴,並建請法院日後論罪科刑時,另諭知張服刑前,先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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