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下體挑釁!總幹事失控推倒女住戶慘被告 丟工作還被判刑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社區總幹事周姓男子去年在中控室執行保全職務時,突遭一名的李姓女住戶闖入、質問他為何沒派人駐守崗哨,周男想將李女請出中控室,不料卻被李女摸下體,氣到把李女推倒在地,結果反挨告還丟了工作。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女的行為如入無人之境,她的傷勢根本「微不足道」,將上訴駁回,維持原審判處的傷害罪,處判拘10日、緩刑2年。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周男是社區總幹事,同時也是保全公司派駐在社區內的保全。2017年8月25日晚間7時許,周男在中控室執行保全職務時,住戶李女牽著狗進入中控室,質問某崗哨無保全人員駐守,周男遂要求李女離開遭拒,他起身朝李女正面貼近,並伸出右手搭在李女肩膀,試圖讓李女離開,不料,李女竟伸出左手碰觸周男下體,遭周男出手制止後,被逼退到牆邊,李女隨即衝到中控室辦公桌前,擅自使用電話,周男心生不滿,出手強推李女,導致李女跌坐在地,右手、右臀均有擦傷。

台北市南港區納美社區,周男,總幹事,保全,李女,住戶,傷害。翻攝google map

▲周男原本在這處社區擔任保全及總幹事,案發後已請辭謝罪。(圖/翻攝Google Map)

李女遂對周男提出傷害、性騷擾告訴。檢方調查,周男起身靠近並摟李女的肩,又用下體頂著李女小腹,接著質問李女「為什麼摸我下面」,進而爆發爭執,將李女推倒受傷,李女警詢時也稱「周男起身靠近我、貼著我,並說妳為何碰觸我的雞雞」,可認周男因不滿李女將手放在他下體,故意將身體更靠近李女,導致李女感覺下體被緊貼,主觀上沒有性騷擾意圖,予以不起訴。

至於傷害起訴部分,周男辯稱「因為李小姐先摸我下體,所以我才對他動手」;另名保全證稱,總幹事一隻手搭在女住戶肩膀請她離開,女住戶堅持不離開,然後就聽到總幹事說女住戶摸他下體;

一審考量,周男先後不只一次表示願意道歉,甚至因本案而離職,已受相當懲罰,判處拘役10日,緩刑2年,命給付李女6230元醫藥費及慰撫金,但檢方上訴主張,周男行為惡劣,不宜宣告緩刑;二審勘驗監視器,見李女被推倒後,以臀部著地、陸上行舟方式,前進到辦公桌前任意撥打公用電話,並三度「昂首」進出中控室,李女之舉如入無人之境,依照受傷後的舉動研判,傷勢根本「微不足道」,認為檢方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確定。

加入 @setn 好友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監察院為35年前舊案約詢侯友宜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