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開山刀洗劫並性侵2援交女 還想要有「女朋友的感覺」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27歲的男子楊昇展,去年7月認為某傳播經紀公司女經紀人騙了他5千元,就將旗下一名傳播女子騙出,要求她聯繫女經紀人出面解決,竟還逼她吸食安非他命並性侵得逞,女子獲救後立即報警提告;檢方起訴楊男後,發現楊男還涉嫌性侵另一名應召女,性侵時還無恥的要求她表現出「女朋友的感覺」,並搶走1萬1千元,應召女趁隙脫逃報警求救,新北地院認為楊男惡性重大,依強盜強制性交、脅迫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等罪判處22年徒刑。

▲楊女不僅性侵2名援交女,還洗劫財物,遭法官重判22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楊男去年7月因認為某傳播公司的女經紀人騙他5000元,於是約出旗下的一名傳播女子到新莊區的摩鐵坐檯陪酒,卻拿出開山刀來要求她聯繫女經紀人出面解決,並逼迫她吸食安非他命,但因女經紀人遲遲未現身,楊男就挾持女子換到飯店,並逼女子口交並性侵得逞,女子後來不斷打電話向公司求救,最後經紀公司才匯款5000元到她帳戶,她將錢提領出來給楊男後才得以獲釋,女子獲釋後隨即報警抓人。

檢方將楊男依加重強制性交、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卻發現楊男還涉及半個月前的另一起性侵案件,當時他約出一名應召女進行性交易,應召女赴約後,發現他就是在同年4月曾找她的男客,當時他卻沒帶錢,還「盧」了她一整晚,因此有白嫖記錄的楊男,被她列為「拒絕往來戶」,此時應召女便趕緊私訊給男友求救,但楊男卻隨即亮出蝴蝶刀、開山刀威脅,並將應召女的皮包背帶拿來綑綁她的手腳,甚至還把身上貼的酸痛貼布撕下來,用來封住她的嘴,由於楊男擔心被發現,便強押應召女到了另一家旅館,還搶走她皮包內的1萬1千元現金;換到另一家旅館後,楊男便強逼應召女脫衣拍裸照,隨後將她手腳綑綁在床性侵得逞,甚至要她表現出「男女朋友的感覺」,她崩潰哭喊:「嚇了一整晚怎麼可能」,楊男這才將她鬆綁讓她去洗澡,最後應召女便趁楊男不注意時趕緊逃離房間,向櫃檯人員求救報警。

新北地院痛批楊男惡性重大沒有悔意,僅為個人性慾而預謀犯案,因此依強盜強制性交、脅迫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等罪重判2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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