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受創!女童遭狼師性侵 被逼舔「尿尿的地方」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實在太可惡了!台北一名8歲女童,3年前就讀幼稚園時,遭一名康姓男教師性侵,更竟將男性生殖器放入女童嘴巴裡,女童事後向媽媽透露,表示康男要她用嘴巴含「尿尿的地方」,氣的女童父母對康男提告求償,士林地院民事庭審酌,其他老師曾用繪本「我的小雞雞」來介紹男女生理性別差異,並稱呼生殖器是「隱私處」,加上女童也曾跟爸爸一起洗過澡,知悉男性生殖器外觀,因此判康男需賠償40萬元。

性侵,猥褻,虐童,戀童癖,家暴,小孩,獸父,狼父(示意圖/Pixabay)

▲康性男老師涉嫌性侵幼稚園女童。(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童表示,當天中午她獨自在教室裡吃飯,康男卻走進來把門、窗簾全部關上,又拿兒童用的藍色口罩遮住她的眼睛,還說要玩猜東西遊戲,之後讓她撫摸康的生殖器,更要她把手舉高,將生殖器塞到她嘴裡。士林地院刑事庭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徒刑,康提起上訴遭駁回,康男辯稱,若女童眼睛被蒙住,根本難以判斷接觸的是生殖器,他表示教室隨時都有人會進出,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對女童犯罪。

女童母親則證稱,有次要女童算學校有幾個老師,但女童卻沒算到康男,她詢問之後,女童才說出康男要她舔「尿尿的地方」、「隱私處」等語。法官審酌,女童清楚記得案發當天,幼兒園因有來賓參訪,老師均著粉紅色短袖制服等情況,其他老師也表示,當時只有康男在案發教室,顯然女童不至於誤認。法院調閱女童的精神鑑定報告書,都證實女童記憶、表達和認知都很清楚,其他老師也證稱,康男曾有對別的小女生有親密動作,還曾與小女生共蓋一條被子,並從後環抱小女生,足見女童所述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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