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前女友當犯人一樣銬著! 渣男一夜硬上2次判賠80萬

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傅姓男子不滿女友跟他分手,3年多前開車將她攔下強押上車,並用手銬將2人銬在一起防止脫逃,痛毆前女友頭部、臉部後,帶進汽車旅館內,自己解開手銬,前女友銬在浴室門把及床頭手把上,兩度性侵得逞,並到隔天上午才放人,而前女友不甘受辱,氣得對傅男提告性侵。

法院依2個強制性交罪合併判傅男6年徒刑,另外妨害自由部分判1年2月徒刑;而前女友另外提起民事求償,法官認為,傅男用手銬將女子銬住並加以性侵,手段粗暴殘酷,對女方生理、心理受創嚴重,判他須賠償女方80萬元。

(示意圖) 性侵 狼爪 

▲傅男將前女友上銬控制行動後,2度性侵她得逞。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