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令人髮指」遭求死刑 陳伯謙今首開庭

記者龍宗緯/台北報導

華山分屍案兇嫌陳伯謙,因為和高姓女子求歡不成,竟殘忍將她殺害性侵還分屍,日前遭到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竊盜罪、毀壞屍體罪、遺棄屍體等罪嫌,提起公訴,檢察官更痛批陳伯謙手段兇殘、令人髮指,未見悔意,求處死刑,今天台北地院首次開庭,陳伯謙一早就被帶往法院開庭。

華山分屍案陳伯謙首次出庭

陳伯謙今天和過去一樣穿著黃色上衣,只是變成長袖,另外黑色短褲和白色球鞋,下囚車時還看了一下鏡頭,神情看起來很輕鬆,隨即快步進入法院,根據北檢調查,陳伯謙於2018年5月間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用以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並在草堂教授傳統文化,死者高姓女子因而報名上陳男教授的課程,多次前往草堂上課;高女於5月31日下午4時許到草堂後,與在場的陳伯謙等人聊天、飲酒,至翌日凌晨零時30分許起,因酒醉昏睡倒臥草堂內休息,陳伯謙於清晨4時許,趁高女熟睡時乘機嘿咻,過程中高女酒意稍醒,陳男仍未罷手,不顧高女反抗、拒絕仍繼續性侵,但因高女積極反抗,結果被陳伯謙掐死;陳伯謙犯案後,擔心被察覺,便將高女屍體藏放在草堂內的綠色塑膠箱內。

檢方調查,陳伯謙殺人後擔心被發現,利用高中時參與生物研究社,習得支解生物及製作生物標本的技能,及熱衷參與部落活動所累積數次解剖山豬等生物的經驗,於6月3日深夜11時許起,在草堂內將高女分屍成13塊,並將左乳及外陰部,放在夾鏈袋包裝內放在草堂內,意圖製成標本,至於右乳房因陳男認為切割形狀不完整,連同高女的涼鞋及分屍用的抹布全丟到草堂旁的希望廣場上的垃圾子車內,剩餘屍塊分裝成7包,並於4日清晨5時許,騎機車將屍塊載往陽明山焿子坪,再自焿子坪以步行方式,分別棄置,並於棄置後,騎車返回「野居草堂」,接著再將左乳及外陰部上撒上鹽巴、明礬覆蓋,進行製作標本的程序。

檢方認為,陳伯謙於案發後,於警詢、偵查中雖坦承殺害高女、毀損及遺棄高女屍體及竊盜等罪嫌,但仍對強制性交等事實加以否認,並未全然坦承犯行;且陳男年輕力壯,不思正途,竟利用擔任弓道老師的機會,不顧高女性自主決定權,竟對剛認識、素無仇隙的學員強制性交,並殺害、支解、任意棄置,致高女曝屍於外,又將高女的左側乳頭及外陰部製成標本,手段兇殘、令人髮指,犯案後,尚在「草堂」繼續對學童教學,對於死者家屬詢問高女行蹤及搜救犬尋找高女行蹤時,冷靜從容應對、故佈疑陣、佯裝熱心協尋高女,隱匿早已殺害高女的事實,行為過程未見悔意;並因此對被害人家庭、親族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助長暴戾風影響民心,危害治安甚鉅,且迄今未對於死者家屬為民事賠償等情,請處以最嚴厲之刑,以懲其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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