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張昌財拿18萬向金管會施壓 判刑定讞入獄6年半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國民黨籍前立委張昌財被控,13年前收受上櫃公司「太萊」的18萬元賄款後,利用立委身分向金管會及證期會等單位施壓,幫太萊擺平炒股疑案,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更四審見解,認定張男收賄干擾金融監督機關,今(24)日駁回上訴,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6年6月,褫奪公權5年定讞,張昌財確定得入獄,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書指出,2004年太萊股票上櫃後,董事長何政鋒及日本ABROAD公司代表人諏訪部良彥等人,共同以技術移轉權利金之名義,將太萊的6500萬元資金侵吞,何政鋒等人陸續操縱太萊股價,櫃買中心(OTC)發現後進行查核;檢調並函請OTC調閱太萊股票監視報告等資料,何政鋒為避免影響太萊股價與營運、炒股及假技術移轉套取資金的不法情事遭司法調查,於是給張昌財18萬元賄款,由張男利用立委身分向相關單位施壓。

前立委張昌財。翻攝立法院

▲張昌財。(圖/翻攝立法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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