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挑釁!罵警「奴才」無罪 他播羅百吉神曲卻遭訴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29歲的邱姓男子,去年10月間到債務人住家討債,警方獲報後前往勸導,他先是囂張表示:「我在這不犯法」,接著回到車上播放藝人羅百吉的歌曲,由於歌詞不斷重複三字經,並透過音響大聲播放,警方遂將他逮捕送辦,桃園地檢署遂依妨害公務罪起訴邱男。

檢警調查,當天下午3時許,邱男前往陳姓婦人住家討債,對方心生畏懼而報案,警方獲報趕抵現場時,他非但不予理會,還嗆出「我在這不犯法」、「我只是要聊聊而已」等字句,直到警員嚴正表示,欲依社維法將他送辦時,邱男才悻悻然回到自己轎車內。

邱男仍然不願輕易離去,遂打開車內音響,然後播放藝人羅百吉的歌曲,並將音量開到最大,由於歌詞不斷重複三字經,還以饒舌方式進行演唱,挑釁意味濃厚,李姓、羅姓2名警員認為自己受到侮辱,隨即將邱男依妨害公務罪逮捕送辦,至於公然侮辱罪部分,警方則未提告。

邱男應訊時表示,他承認有播放羅百吉的歌曲,但他只是想抒發鬱悶心情;矢口否認妨害公務;陳婦則表示,邱男想要找她兒子討債,她心生畏懼才報警處理,她也聽到邱男播放羅百吉歌曲辱罵警員。

警方認為,邱男公然挑戰公權力,他們先勸導邱男別再騷擾住戶,但對方態度極為囂張,不顧警方出言制止,還繼續大聲叫囂,甚至人回到車上後,竟開始播放含有三字經的歌曲。

檢方認為,雖然邱男並未開口辱罵警員,卻透過音響播放含有三字經的歌曲,辱警意圖明確,形同借刀殺人,加上民眾指證歷歷,認定邱男不理勸導,又執意挑戰公權力,妨害公務犯意明確,遂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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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播放羅百吉歌曲侮辱警方遭起訴。(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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