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偷吃閨密夫嘿咻一次就中獎 要不到百萬竟反控性侵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北市一名30歲李姓健身女教練雖有男友,卻愛上閨密的丈夫楊男,2人嘿咻後李女卻發現自己懷孕了,要求對方離婚,起初閨密允諾給予李女100萬墮胎,但事後反悔怒控李女妨害家庭,而李女則反控楊男乘機性交;新北地檢署認定雙方合意性交,因此將楊男不起訴,而新北地院則依妨害家庭判李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女與閨密在北市同一間健身俱樂部分別擔任教練及經理職務,豈料,李女明明已有男友,卻愛上了閨密的丈夫楊男,2016年3月間,趁同事聚餐後,竟將楊男帶回位於永和的租屋處發生性關係,事後更發現懷孕,檢驗DNA是楊男的孩子。

閨密得知遭李女背叛還遭丈夫要求離婚後,擔心婚姻破裂,希望李女拿掉孩子,因此允諾支付100萬做為李女調養身體及不能工作的補償,但在李女拿掉孩子後,卻反悔怒控丈夫及李女通姦,而李女則反控楊男乘機性交,但檢方認為僅有李女單一指述,因此予以楊男不起訴處分,至於通姦部分,由於楊妻事後對丈夫撤告,因此僅將李女起訴。

李女庭訊時辯稱,當天聚餐喝醉不知如何離開KTV,醒來後只見楊男在她家,2人衣著完整,以為沒發生甚麼事,事後卻又覺得身體怪怪的,到醫院檢查後才發現懷孕了,因此認為應該是喝醉酒後遭楊男性侵,更喊冤表示自己才是被害人。

法官認為,李女的同事證稱李女當天並未喝多,而勘驗對話紀錄發現李女曾傳訊給楊男向他道歉「對不起,我知道我們都有錯,但我不能跟他們說我們有愛著對方」、「有跟大嫂(楊妻)道歉」等語,認為李女倘若遭性侵何必道歉,因此依妨害家庭罪判李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偷情,外遇,通姦,偷吃,性交(圖/記者 林盈君攝)

▲新北地院依妨害家庭判李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示意圖/記者林盈君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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