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詭屋倒楣10年 他後來卻多賺了3棟房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非凶宅的房屋,有些可能是在屋內病死或其他情形,不少人稱「事故屋」,這類房子,也很容易透過法拍管道,再讓其他買家取得。一名現在約45歲的屋主,在疑似事故屋內住了約10年,這期間他工作不順、生病暴瘦、與女友分手,直到鄰居意外的一段話,讓他意外翻身。

林口社會住宅,租屋。(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屋主意外將公寓賣在價格高點,換了3間台中房子。(示意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這名曾住在新北市新店區的屋主,目前在台中有3戶房子,除自住之外,其餘都出租。他在大約2003、2004年在台北工作時,原本是租屋,後來存了一些積蓄,標了1戶約500萬元的30坪法拍公寓,自己住1間房間,其餘2間分租,藉此打平房貸。

但住在裡面的10年,他身體愈來愈差,工作運勢也不順,也常常覺得屋內怪怪的,直到有一天鄰居阿伯隱約跟他說,「這恐怕是…事故屋」,他嚇到乾脆搬回中部工作,沒想到2012、2013年正逢房市高點,這間房子他賣了約1200萬元。

然後他用這筆意外賣在房價高點的錢,當時在台中陸續買了3戶房子,搬離「詭屋」後似乎神清氣爽,讓他當包租公上班族,現在生活頗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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