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變大可以結婚!狼父猥褻11歲兒 遭法官怒斥重判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過去曾有毒品前科,於2015年出獄後,被控於2017年涉嫌對年僅11歲的兒子猥褻,遭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男子到案後否認有猥褻情事,辯稱是洗澡時不慎觸摸到,還指控兒子愛說謊,不過台北地院調查發現,當時男童被社工緊急安置時,男子還開玩笑地對社工表示,有摸過兒子的生殖器,甚至還邊摸邊說「男生的生殖器變大,就表示可以結婚了」,法官認為他這番說詞「自證」其罪,因此判他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訴。

小男孩,玩耍,草地,男童(PIXABAY)

▲狼父猥褻11歲兒遭法院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男子被控於2017年的11、12月間,趁著跟兒子同床的機會,隔著內褲撫摸他的生殖器,時間長達10分鐘,之後男童在校內行為舉止有異,立即通報通報家暴中心,請檢警介入協助。而社工也表示,男童在敘述事情始末時神情羞愧,寄養家庭方面也表示,男童曾表達被父親撫摸生殖器非常不舒服,符合被性侵的反應。

協助安置男童的社工向法官表示,2017年12月22日,他訪談男童父親時,該父親回答曾經「摸過」,還說摸的時候有跟兒子開玩笑說「生殖器變大,就表示可以結婚了」,另對兒子講「這樣就可以女同學」。法官認為父親如果沒有摸兒子,應堅詞澄清證明清白,豈會鉅細靡遺不利於己的陳述,顯見確實有猥褻情事,認為男子危害男童身心健全發展,判他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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