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睡姿撩人遭狼友性侵 採精非2狼DNA仍被重判

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一名18歲女子小婷(化名)與陳姓、鄭姓男友人一同至楊姓好友家玩,小婷因疲累睡著,沒想到陳男、鄭男見小婷睡姿撩人,竟獸性大發,輪流指侵、性侵得逞,事隔6天後小婷報警驗傷提告,但在她陰道深處採集的男性精液送驗,經比對竟不是2名惡狼的,其辯護律師則以此企圖為被告脫罪,不過法官認為這期間有6天空窗期,加上證人的證詞等,認定2人確實有輪姦之惡行,因此依共同強制性交罪重判陳男8年6月徒刑,鄭男7年4月徒刑。

▲女子睡著後慘遭2名男性友人輪流指侵、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小婷指控,前年12月間,她與友人陳男、鄭男相約至楊姓男友人租屋處玩,她坐在床上玩手機時,因疲累不久便睡著,沒想到陳男、鄭男竟獸性大發,鄭男動手脫她褲子時,她驚醒嚇得尖叫,要求鄭男住手,但陳男便上前將她嘴巴摀住,鄭男因此將她褲子脫掉指侵得逞,由於她不斷反抗猛踢,鄭男才未繼續,但緊接著便換陳男指侵她,而鄭男來摀住她嘴巴,最後陳男則強行性侵她得逞。

事後小婷向男友透露遭性侵一事,不久小婷父親獲悉後,便要女兒向警方報案提告,遂小婷事隔6天後報警驗傷,不過經陰道深處採集到的男性精液DNA送驗比對後,發現與陳男、鄭男皆不符合,但法官認為,由於採集時日有6天空窗期,並不能就此認定2人未犯案。

而楊姓男友人也證稱,指他洗澡時曾有聽到小婷的尖叫聲,出來時便看到陳男蓋著棉被並在小婷的身上,小婷則哭著推其胸說「不要一直弄」,法官因此認定2人確有輪姦暴行。

新竹地院審酌,陳男、鄭男2人為滿足個人性慾,侵害其性自主權益,造成小婷身心重創、惡性重大,犯後還多方飾詞卸責,毫無悔意,因此將陳男、鄭男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分別重判8年6月、7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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