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路!酒駕同車乘客要罰 肇事致死重傷車皆可沒入銷毀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在今年3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經行政院在5月31日核定後分三階段上路,其中,7月1日起將實施機車、汽車駕駛人酒駕及拒測加重罰鍰、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酒駕者同車共責等。對此,「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粉專今(5)天發文表示,酒駕是公敵,全民要當糾察隊!幫助酒駕者安全回家!不要當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酒駕,關渡橋,逆向,台北/翻攝畫面

▲酒駕上路常造成許多家庭破碎。(圖/資料照)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粉專表示,酒駕者同車乘客要罰7月上路,酒駕肇事致死重傷,車輛不管誰屬皆可沒入銷毀。

經過各界努力,協會努力長達兩年半,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7/1起,同車共責最高處3000元罰鍰,正式上路。這是要提醒大家,酒駕防制人人有責,絕對要阻止同行的親友酒駕,更不可以搭乘酒醉者駕駛的車輛,不然一律開罰!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粉專表示,酒駕是公敵,全民要當糾察隊!幫助酒駕者安全回家!不要當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交通部表示,凡搭乘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酒駕者車輛,只要年滿18歲、70歲以下(未滿18、70歲以上、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不在此限)同車乘客即便已醉倒,或是在不知情情況被「撿屍」上車,將一律開罰600-3000元,不過非故意者可透過事後舉證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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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上路常造成許多家庭破碎。(圖/資料照)

「車輛沒入」部分,主要針對酒駕累犯、拒測、拒測累犯等且肇事致人重傷死亡者,將沒入該駕駛車輛,交通部指出,肇事車輛所有權若屬駕駛者較無爭議,不過若該車輛是藉由租用、借用亦或是偷竊得來的,第一時間會先被代保管,若車輛所有人可證明無故意過失責任才可免於沒入車輛,若有相關爭議亦可透過訴訟認定。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粉專也在PO文中表示,這次新法上路增設酒駕同車共責對乘客之處罰規定,對於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可罰600元至3000元罰鍰,但排除年紀太長、心智障礙、或搭乘計程車、公車等運輸業乘客之處罰。另外,酒駕罰鍰提高到12萬,並可按次加重,若致人重傷或死亡還將沒入車輛,明知駕駛即將或有喝酒、吸毒,以及車輛所有人坐在車上等情形,也都會被沒入車。依據六都規定,車輛沒入後,會被直接銷毀。(編輯:李鴻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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