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炮烙、束帶勒頸…3少虐殺竹聯大哥 二審重判:手段兇殘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26歲的男子李灝去年6月糾眾擄走竹聯幫南堂南賢會前會長陳智強圍毆,除剃頭、用熱鐵條燙他,凌虐3小時外,還不顧被害者全身是血,拿膠帶勒死他,連舌骨都斷裂;一審考量李灝自首,輕判14年,但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李灝手段兇殘、沒有悔意,今(18)日加重改判18年。可上訴。

台北,南港,殺人棄屍,角頭,竹聯幫,行人糾紛,陳智強,新北市,鶯歌(圖/記者 楊忠翰攝影)

▲虐殺竹聯幫3少,檢方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圖/記者 楊忠翰攝影/資料畫面)

法院調查,李灝跟陳智強曾因糾眾群毆而結怨,因此謀議殺害陳智強。2018年5、6 月間,李男打聽陳智強平日會在南港興中停車場停車,於是在陳男車上安裝GPS了解對方作息,並找李志嘉、陳柏安於6月23日上午9時許,埋伏在停車場,直到11點48分見陳智強現身取車時,將陳智強押到新北市鶯歌區三鶯路上的鐵皮屋凌虐3小時,期間,除將陳男的上衣剝光、剃掉頭髮,還以瓦斯槍燒紅的鐵鉤、鐵鎚、球棒等物凌虐、毆打,直至下午4時許,李灝以黑色膠帶勒住陳智強頸部,導致陳智強窒息死亡。深夜11時許,李灝、李志嘉、陳柏安等人才向警方自首。

一審認為,被害者遭擄走後,警方雖調閱監視器發現他遭人毆打強押上車,但尚不知是李灝等3人所為,且並無事證可證明警方已知悉被害者遭3人殺害,李灝等3人當晚自行投案,符合自首規定,可減刑,判李灝14年、李志嘉12年、陳柏安11年。

案經上訴,高院認為,3人犯案手段凶殘且沒有悔意,將李灝改判18年、李志嘉13年、陳柏安1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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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虐殺身亡的竹聯幫大哥陳智強。(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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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聯幫大哥陳智強遭凌虐的鐵皮屋。(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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