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的稅金陷阱⋯連房仲都不願說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這幾年不少人發現,買房單純投資繳的稅,算得出來,但「繼承房產」與「贈與房屋」卻有稅務陷阱,甚至許多房仲都搞不清楚,導致房子賣掉後,面臨龐大稅金,不少民眾便向財政部陳情。專家也呼籲,房地合一稅比想像中複雜,建議民眾取得贈與或繼承的房子,搞清楚再賣掉。

實品屋。(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房地合一稅施行3年多,繼承、贈與出售案件引發不少「暴稅」交易。(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賣房賺50萬吐4百萬稅金⋯驚揭慘因」案例,揭露了繼承人父親過世,只留下房子,沒留太多現金遺產,加上房子高額貸款,繼承下來的房貸讓人喘不過氣,兒子最後決定趕緊賣掉,僅賺50萬元,過戶後才發現得繳400萬元稅金。

該案件透過房仲成交,但不管是房仲或代書,可能都因房地合一稅太複雜,搞不清楚。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王進祥指出,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對贈與跟繼承案件稅金影響最大,尤其被繼承人如父母,當時「取得時間」,跟繼承人兒女「繼承時間」,在出售時,課徵的房地合一稅稅率不同。

王進祥說,民國105年之後房地合一稅上路,等於繼承人或受贈者賣房,會以「交易契約總價」扣除「公告土地現值」,當成本基期很低時,稅金就暴增。這也使得窮到只剩繼承一間房子的繼承人,手邊沒現金,只能欠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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