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2度搭訕落單女回家 「隔著內褲」猥褻遭判10個月

記者戢靜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吳姓男子於2016年5月晚間,在豐原火車站前的廣場,看見孤身一人坐在木椅上的街頭藝人小萱(化名),2度上前搭訕想要小萱借宿自己家中。小萱見當時時間已經很晚了,吳男又態度誠懇,便答應他一同返回吳男家夜宿一晚,豈料,吳男竟趁小萱躺在床上閉目養神時,把全身脫得只剩內褲,直接跨坐在小萱身上,將手伸進小萱的內衣撫摸,還試圖她脫下的褲子,小萱事後趁吳男不注意時,跑到樓下超商求助報警,最後台中高等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吳男10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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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搭訕落單女回家,跨坐在對方身上猥褻,遭判刑10個月(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小萱在2016年5月28日北上台中,相約一名男網友在豐原火車站前的廣場見面,但因聯絡不到對方,手機又沒電,只好呆坐在廣場木椅上等待網友。路過的吳男看見小萱孤身一人,便以天色已晚不安全為藉口,詢問小萱要不要到他家借宿一晚。小萱原本沒有理會,但後來看到火車站內超商都要打烊,吳男這時又再度上前搭訕,小萱見吳男頗有誠意,且當時時間確實很晚了,便答應吳男借宿他家一晚。

吳男與小萱到家後,小萱因為太累先上床休息,吳男這時竟脫到只剩內褲,爬上床跨坐在小萱身上,將手伸進小萱的內衣撫摸,當小萱反抗,吳男還試圖解開小萱外褲的鈕扣未得逞,吳男便直接隔著外褲,觸摸小萱下體,再拉著小萱的手,套弄自己的生殖器。小萱事後趁吳男不注意時,跑到樓下超商求救報案,經法院審理後,台中地院民事法庭判處吳男應賠償10萬元,不得上訴;刑事部分,台中高等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吳男10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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