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玩手機⋯驚見父與裸體姨「活塞運動」速傳給母揭爸偷吃

記者蘇怡璇/高雄報導

老爸在外偷情,竟敗給兒子!高雄一名李姓商業顧問外遇一名陳姓小三,兩個人在中國飯店偷情,還自拍激情影片留作紀念,沒想到,李男的小孩玩爸爸手機時發現性愛影片,直接傳給媽媽,李男妻子因此發現老公外遇,直接提告。高雄高分院依通姦罪判處偷吃的男女雙方,各4月、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性侵 外遇 劈腿 偷吃https://www.flickr.com/photos/141820686@N07/33837035836/in/photolist-7oUhUM-9yhrJd-bovVFp-2dpgF2y-4VrqEe-dNZbhC-Xz4j8m-WJm873-5ZkMLW-7HcN4a-d8Ggms-iMJWtn-6CU77P-Ty4DTA-9M8AeP-4vLwjw-372mKT

▲兒女玩手機⋯驚見父與裸體姨「活塞運動」速傳給母揭爸偷吃。(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李男以及小三到大陸出差,兩個人在天津市的飯店內,一起滾床單,當時還拍下激情影片留作紀念,2個月後,李男的一雙兒女在家玩爸爸手機,看見爸爸與沒穿衣服的阿姨做奇怪的事,直接把畫面傳給媽媽。正宮才發現自己的老公出軌,提告兩人涉嫌妨害婚姻罪,並連帶要求100萬的精神撫慰金。

案件到了法院審理,人夫否認犯行,把話題轉向,與妻子的婚姻價值觀分歧,對於子女的管教方式意見都不同,兩個人感情不好,甚至分房、分居2年多,夫妻之名,名存實亡,對婚姻殺傷力也屬輕微,老婆要求的「精神撫慰」痛苦也有限,認為求償100萬元太高。而一審法官依通姦罪,判處李徒刑5月、陳女4月,均得易科罰金,並連帶給付45萬元;但兩人不服上訴,在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改口認罪,合議庭法官各少判兩人一個月徒刑,人夫4個月,小三3個月,賠償金額維持45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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