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命案陳同佳願投案 法務部:應由港府優先審理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在香港將於10月23日服刑期滿出獄,日前卻拋出願意赴台投案,引爆台、港司法角力。法部務21日晚間,與陸委會召開記者會說明。法務部長蔡清祥強調,基於審判的優先性、便利性,此案應由港府優先審理。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則表示,此時台、港雙方更應坐下來討論建立司法互助機制,不能讓兇手出獄後還能趴趴走,逍遙法外。

針對港女命案,法務部、陸委會聯合召開記者會說明。(圖/記者楊佩琪攝)

▲針對港女命案,法務部、陸委會聯合召開記者會說明。(圖/記者楊佩琪攝)

蔡清祥表示,司法正義不能私了,不允許殺人犯逍遙法外,處理本案應符合下列三項原則。台港雙方都擁有此案的司法管轄權,行為人、被害人都是香港籍,羈押期滿前,港府應追訴犯嫌。另考量審判的優先性、便利性,應由港府優先審理,司法沒有空窗期,台港都應負起責任,港府更不應讓兇嫌任意遊走,以免有串供滅證之餘。

且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也從未卸責,願意在司法互助前提下,全力提供案件偵審時相關事證。

因此行政院已責成法務部、陸委會成立專案小組,研討並提出兩項方案,第一是由香港政府優先審理本案,台願意提供相關事證,第二應由香港法院正式裁定管轄權問題,在司法互助前提下,兇手都不應縱放,港府應立即逮捕兇手以伸張正義。

至於外界批評台灣方面有政治考量,蔡清祥強調,完全是按照法律的規定,政治凌駕司法是香港政府,不是台灣政府。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台港都應先透過司法互助,互相提供事證,否則若因證據不完整,無法偵審,絕對不是大家所不樂見。畢竟長期以來,中華民國政府就建議港府,建立台港司法互助機制,才能解決各種犯罪問題,港女命案發生後,面臨到兇嫌潛逃香港,卻無法繩之以法的狀況,突顯司法互助的重要性,任何案件的訴追,都不可能在港府切割管轄權,操作嫌犯操作來台,僅憑嫌犯一方說法審理。

 

加入 @setn 好友 #陳同佳引爆兩岸角力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