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何以堪!銀行員帶女上司嘿咻 綠帽夫還目睹兩人擁吻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余姓銀行員,先前與已婚女上司擁吻,兩人還發生性行為,並互送高級皮包示愛,後來女上司丈夫發現此事,憤而對兩人提出告訴;余男應訊時辯稱,當時他因為肚子痛,情急之下才與女上司到旅館如廁,但法官不予採信,仍判余男應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女上司丈夫主張,余男與妻子在同間分行工作,竟不顧同事異樣眼光,多次與妻子單獨外出,兩人還互送高價皮包示愛,甚至相約前往旅館嘿咻;2017年間,他瞥見余男接送妻子回家,兩人還在車上擁吻,他憤而質問妻子,對方竟坦承外遇長達一年,除親筆寫下自白書外,還要求余男賠償100萬元。

余男應訊時辯稱,他進入銀行工作後,女上司對他照顧有加,他出於一片感激之心,遂購買高仿皮件回送對方,女上司基於禮尚往來之傳統,才會回贈他等值物品;除此之外,前年間他突然腸胃不舒服,急著找地方上廁所,考量個人衛生習慣、停車方便等條件,他才會選擇到旅館如廁休息,他與女上司停留約1小時就離開。

法官認為,余男和女上司多次外出約會,明顯已妨害丈夫婚姻圓滿,倘若余男真有上廁所之需求,大可以自行到旅館投宿,無須找女上司陪同前往,如果兩人有事情需要討論,亦可等上班時間再處理,因此判余男應賠女上司丈夫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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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姓銀行員偷吃女上司遭判賠2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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