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開車傳訊」討論晚餐…撞死台籍博士女!最高恐關10年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紐澤西州一名婦人2016年「開車傳簡訊」,結果意外撞死一名39歲在當地取得博士學位台灣籍女子;而該案件日前22日開庭審判,陪審團最終裁決「二級車輛謀殺罪」成立,婦人將面臨最高10年有期徒刑。而這也是紐澤西州自2012年將「傳簡訊開車」列為與「酒駕」同罪以來,第一件依此法裁決案例,意外喚起大眾關注。

▲婦開車傳訊討論晚餐…撞死台籍博士女。(圖/翻攝自)

綜合外媒報導,事件發生於2016年9月28日早上8點多,當時50歲婦人曼索內特(Alexandra Mansonet)開著黑色賓士出門上班,結果一個不小心意外追撞上一輛豐田牌可樂娜轎車(Toyota Corolla),並導致豐田車又撞飛39歲的行人王玉文(Yuwen Wang,音譯),隨後王玉文立即被送醫治療,不過能在同年10月3日於醫院過世。

報導指出,曼索內特在法庭上辯稱,當時是因低頭找除霧器的開關撞到,不過事後警方調查,曼索內特是因為收到了一封朋友的簡訊,問晚餐要吃「古巴菜、美式料理、或墨西哥菜,選一個吧」,而她正準備回覆,才會造成意外發生。檢方官指出,當時曼索內特已經打出了「me」兩個字母,明顯是在回覆簡訊。

近日此案開庭審理,陪審團經討論後裁決,判曼索內特「二級車輛謀殺罪」成立,最高將面臨10年的刑期,且須服刑滿85%之後才可假釋出獄。而該起也是紐澤西州自2012年將「傳簡訊開車」列為與「酒駕」同罪以來,第一件依此法裁決案例,意外喚起大眾關注。

檢察官葛蘭米西尼(Christopher Gramiccioni)表示,希望喚起大眾對於分心駕駛的注意與討論,「即便只分心幾秒鐘傳訊息,都可能造成嚴重的傷害甚至死亡,這是不值得冒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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