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發雄三飛彈擊中漁船1死3傷 3軍官判刑確定要坐牢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海軍金江艦於3年前,誤擊發1枚雄三飛彈,飛彈擊中船長黃文忠的漁船,黃文忠當場死亡,另有3名船員受傷。刑事責任部分,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自為裁定,將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判刑1年,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判刑1年7月,中士高嘉駿則被判1年4月有期徒刑確定。

高雄籍翔利昇漁船船難,金江艦,雄三飛彈,飛彈,誤射(圖/海巡署提供)

▲雄三飛彈擊中漁船船長室。(圖/海巡署提供)

2016年7月1日,金江艦進行甲類操演測考,陳銘修未把系統從「作戰模式」調整為「訓練模式」便行離開,獨自在戰情室的高嘉駿想先行自我演練,按下允許發射、發射和確認鍵,導致一枚雄三飛彈真的發射,擊中在澎湖海域作業的翔利昇號漁船,射穿船長室,造成船長黃文忠當場死亡,船上另2名漁工及黃文忠的小兒子皆受傷。

一審僅有高嘉駿認罪,3人分別被判1年2月至2年不等刑期,案經上訴二審,陳銘修認罪,法官認為,3人的一時過失,導致飛彈耗費、死者家屬痛失至親,甚引發兩岸緊張情勢,至今尚未賠償家屬,許博為始終不認罪,因此將陳銘修判處1年9月有期徒刑,高嘉駿1年6月,許博為1年2月有期徒刑,且不為緩刑宣告。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依新修正的過失致死罪,將3人的刑度各減輕2月,全案確定。

▲誤處發射飛彈的高嘉駿,被判1年4月有期徒刑確定。(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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