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做天在看!土地公廟前硬上女友人 男認罪遭判3年2月

記者蘇怡璇/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心情不好,約了吳姓男友人外出聊天,地點挑在土地公廟前,但沒想到,男友人突然精蟲衝腦,竟在土地公面前,以雙手壓制被害女子在沙發上,性侵得逞。事後被害女子驗傷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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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子遭男友人性侵,他被判刑。(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2018年夏天時,家住桃園的小恩(化名),因為心情不好,找了吳姓男友人外出聊天,兩個人挑在大園區的一處土地公廟碰面,兩個人坐在土地公廟外所擺放之沙發椅上,聊著聊著,吳男竟突然壓住小恩的手腕,接著脫掉她的外褲以及內褲,以手指性侵得逞。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吳男為圖滿足自己性慾,不顧小恩反對,以強暴之方式強制性交,顯未能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決定權,亦造成小恩心理創傷甚鉅,也未獲得被害人原諒,也沒有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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