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羞辱是「應召女」滷肉飯不拌開都要管 酒促女淚訴離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文(化名),婚後遊手好閒不工作外,還稱平時擔任酒促小姐的妻子小蘭(化名)是應召女,控制慾極強的阿文,就連滷肉飯都要求攪拌均勻才能食用都要管,讓小蘭生活如同受虐,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存在,因此判准離婚。

小蘭主張,與阿文在2015年結婚後,阿文便不願外出工作,家中經濟重擔全落在她身上,不但替阿文支付18萬餘元的卡費外,阿文每年會自行出國衝浪,強制小蘭陪同出國,並由小蘭支付出國食宿。

小蘭更指出,阿文常以瑣事辱罵她,為了支付家用,她兼職擔任酒促小姐,卻遭阿文辱罵為「應召女」;接著更指控,阿文有強烈控制欲,要求她喝精力湯,並規定吃滷肉飯一定要攪拌,若有不從就惡言相向,更誣指她與人通姦,認為2人婚姻已走到盡頭,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向阿文求償30萬元。

阿文則稱,雖因腰傷需要休養復健,但他操作股票仍有收入,而且自己家經營的公司不時需要他幫忙,並非他不願工作,而對於衝浪的指控,阿文則稱,在交往時小蘭就已知他每年都會出國衝浪,2人出國都有經過小蘭同意,而且她也玩得很開心,強調並非強迫。

阿文接著說,由於擔心妻子持續擔任酒促小姐,出入場所複雜、日夜顛倒,導致身體欠佳,勸她離職未果,一氣之下才會說重話稱「出去接酒促就跟應召沒什麼兩樣」;至於生活瑣事部分則稱,小蘭時常只吃滷肉飯的上層,未吃完部分則冰到冰箱,怕她浪費才會善意提醒要伴開。

阿文最後更反咬,小蘭確實有外遇,曾看到她在LINE通訊軟體中,有不明男子傳「我想你」訊息給她。

法官審理時認為,阿文雖一時情緒失控曾口出惡言,但雙方是因職業有所爭執,確有不當但難以認定有長期羞辱小蘭的狀況;雙方飲食習慣部分,則認為是阿文出於好意,要求小蘭滷肉飯拌開、喝精力湯,難認有虐待之意。

最後法官認為雙方就生活瑣事不斷衝突,阿文未積極尋求穩定正值、對小蘭的工作口出惡言,實屬不該,但小蘭與他人曖昧言語,卻又交代不清,導致阿文不安,衡量之後認為,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存在,因此判准離婚,賠償金部分則因雙方均有責任,因此駁回。

▲兩人因滷肉飯要不要拌開,而鬧上法院訴請離婚。(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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