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跨國同婚 祁家威親自出庭:還有180對跟我一樣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灣同志平權先驅祁家威10日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出庭,因他日前要與一馬來西亞僑生登記結婚卻受阻,認為同婚施行法規範跨國婚姻部分不合理,目前全台約有180對碰到與他相同的情形,因此提起訴訟,請求戶政事務所應准許其結婚登記。

▲祁家威欲與馬來西亞籍伴侶結婚受阻,認為施行法未就跨國婚姻部分,做出明確規範。(圖/中央社)

立法院於2019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祁家威於同年5月24日與一馬來西亞籍僑生,赴大安區戶政事務所要登記結婚,卻被以同婚施行法中,未明確規定跨國婚姻部分拒絕。

祁家威認為,施行法中明訂若為跨國伴侶,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規定。但「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部分規定,跨國伴侶結婚,另一半的母國也必須承認同婚才可。而其實全世界僅28個國家同婚合法,現行施行法的規範並不合理。

祁家威也強調,目前全台共500對同志相愛,其中有180對左右遇到和他一樣的情形,也都是馬來西亞伴侶與台灣伴侶。先是提起訴願,但被駁回,才會再提行政訴訟。

不過開庭時,受命法官認為需2人一起提出訴訟,法院才能受理,但祁家威表示,7年前開庭時,法官請他的伴侶以訴訟「參加人」方式即可,認為此次的法官似乎有些「畫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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