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居家檢疫罰70人共202萬…只剩百萬大戶尚未繳!

記者廖哲民/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延燒,一名男子9日從從廈門入境,應該施行居家檢疫到23日,竟違規趴趴走,被發現時在高雄國際航空站準備出境。對此,北市府重罰100萬元;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12日指出,該男不僅違規,還惡意傷人,因此「惡性重大才罰最高」。黃珊珊今(13)日受訪被問到北市居家檢疫違規開罰後,罰金繳納的狀況?共罰70人共202萬,只剩100萬的沒繳。

▲台北市居家檢疫罰70人共202萬…首位罰100萬戶未繳(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對於臺北市居家檢疫違規開罰後,罰金繳納的狀況?黃珊珊表示,目前為止就是70個,目前開罰總金額是202萬元,100萬那位民眾還沒有繳。

依照行政程序法,民眾還是有訴願的權利,按照程序如果確定民眾沒有繳納,到時候再移送行政執行書。

媒體追問,時間大概會落在什麼時候?黃珊珊表示,要先看送達時間,送達之後民眾有30天的訴願時間,如果真的提了訴願,訴願期間可能就更久,那如果訴願結束還提行政訴訟,市府就沒有辦法知道時間會到什麼時候,但是訴願是不停止執行的,也就是說,北市府處分,民眾有權利提出訴願,但是北市府還是可以送行政執行書,時間上,至少會是一個月以上。

▲台北市居家檢疫罰70人共202萬…首位罰100萬戶未繳(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黃珊珊日前出席民政局舉辦的防災士協助社區防疫教育訓練,針對首張百萬罰單,她向媒體解釋,該男不僅是拒絕居家檢疫,還在高雄小港機場攻擊司機,而員警見他屢勸不聽,才上手銬。

黃珊珊指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原本是從10萬起,最高罰100萬;但該男的行為具有相當惡意,故意違法,還做不應該的行為,惡性重大才罰最高。

台北市民政及警政人員10日親訪該民眾入住之旅館,卻發現該名男子沒有入住,隨即提送警政單位協尋。後經北市衛生局於內政部移民署線上應用服務系統,查知該民眾欲於高雄國際航空站搭乘班機出境。

由於該民眾無視居家檢疫規定、以及未依指定住所進行檢疫之事證明確,核其行為已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從重裁處新臺幣100萬元整,北市衛生局已於11日開立裁處書。

北市統計至109年3月10日止,共開罰70人。依情節輕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計有63人、5萬元罰鍰計有1人、7萬元罰鍰計有4人、100萬元罰鍰計有1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6萬元罰鍰1人。

 

加入 @setn 好友 #新冠肺炎最新疫情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