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鋼筋闖局長室毆傷賴香伶縫11針 李明彥改判拘役58天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前中油派遣工李明彥(42歲)前年闖進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長辦公室內,持鋼筋朝局長賴香伶攻擊後逃逸,導致賴香伶眉骨下接近眼窩位置縫了11針,並有輕微腦震盪。李明彥被警方逮捕時,竟還堅稱「正義的暴力是革命」,台北地院依重傷害未遂罪,將李明彥判處3個月,案經上訴後,二審法官今(24)改判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李明彥為長期勞工運動人士,作風激進,曾是建中畢業的他,考取東吳大學歷史研究所肄業,受僱於人力派遣公司擔任「派遣勞工」,並派駐中油公司所屬直營加油站任職。

▲前中油派遣工李明彥闖局長室,持鋼筋毆傷賴香伶正臉。(圖/資料照)

2018年10月31日下午,李男大剌剌闖入賴香伶辦公室,先是直呼2聲「局長、局長」後,右手持著鋼筋朝其揮去,當時賴香伶坐在辦公室前,正在低頭審閱公文,因聞聲抬頭查看,導致其頭部中段遭擊中,左前眉骨下緣接近眼窩處約有3公分撕裂傷,送醫縫了11針。

李男逞兇後逃逸,躲了將近一天,隔天在新北捷運新埔站落網,並高喊「勞工被迫害,高官廠商完全沒事」、「是鋼筋打的,不是我打的」等語,檢方依重傷害未遂罪及妨害公務等罪起訴。

▲賴香伶左前眉骨下緣接近眼窩處約有3公分撕裂傷,送醫縫了11針。(圖/資料照)

台北地院審理時,改依傷害論罪,將李明彥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酌其犯後已遭羈押58日,應以有所警惕不致再犯,今日雖改判拘役58日,但已無執行必要;檢方不服仍可上訴。

李明彥出庭聆判,得知獲改判後,當庭稱讚「法官對我真好」,並說自己想要進去被關一天,同時抱怨自己所檢舉的其他案件,檢方都沒有進度,判法官能夠督促,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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