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10年!證券董座灌醉女伴 聯手古董商硬上她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知名證券公司葉姓前董事,先前帶女姓友人小芳(化名)參加慶功宴,席間巧遇相識的郭姓古董商,2男竟聯手撿屍小芳得逞;葉、郭2人應訊時辯稱,3人是合意性交,但法官不予採信,還痛斥2人利用小芳信任性侵得逞,而且均未賠償和解,遂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分別判2人10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6年12月25日,葉男接受郭男的邀請,帶小芳出席骨董拍賣會,當晚郭男在高級餐廳舉辦慶功宴,結束後又轉往Pub續攤,2男輪流划拳灌酒,小芳因此喝下多杯混酒,隔天凌晨3時許,小芳終於不勝酒力醉倒,隨即被載回郭男住家,2男輪流性侵小芳得逞。

▲葉男與郭男聯手性侵女伴,分別遭判10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葉、郭2人應訊時供稱,他們與小芳是合意3P,過程中2人並未強壓對方,自然而然發生性行為,小芳更是享受其中;葉男還說,小芳一口氣索賠500萬元,根本是為錢興訟;郭男則說,小芳在房內與葉男聊天,他就用生殖器直接插入,葉男同時親吻小芳胸部,3P過程非常自然。

但郭男住家裝有監視器,法官勘驗畫面後發現,2男壓住小芳手腳,小芳拼命叫喊「不要」、「要回家」、「帶我回家」等語句,仍遭2男強行硬上得逞,事後葉男還傳訊道歉,內容提及「請妳別把事情鬧大好嗎?我求求妳了!」等字句。

法官認為,葉、郭2人為了滿足私慾,濫用小芳對葉男之信任,先後強行硬上得逞,犯後飾詞狡辯,又未與小芳達成和解,遂依法判刑。共同強制性交罪,分別判2人10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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