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業者私改大型柴油車增空污 最高罰6萬元

環保署今天表示,日前查獲桃園有客運業者自行改裝2輛大型柴油車的空污防制系統,將依空污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複查。

▲圖為稽查員檢查SCR連接線是否正常。(圖/中央社/環保署提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民眾檢舉某些大型柴油車業者進行擅自改裝,規避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今年3月27日已查獲2件非法改裝案件,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7條第1項,處以1萬元以上,6萬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複查。

環保署指出,桃園市環保局於3月27日查獲桃園客運公司有2輛車有改裝行為,該車原設置「選擇性觸媒還原系統(SCR)」以減少氮氧化物排放,卻遭業者破壞,藉以節省防制藥劑尿素使用,導致車輛於道路行駛時氮氧化物未經處理控制即排放,影響道路上空氣品質。

環保署說,目前新一代的五至六期柴油車已大量採用SCR做為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技術,在兼顧能耗與減量效益最大化考量下,搭配尿素產生的化學反應,能有效控制柴油車輛產生氮氧化物,降低車輛污染物排放。

環保署呼籲,柴油車排放氮氧化物為細懸浮微粒與臭氧的前驅物,對空氣品質有不良影響,且影響民眾健康。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應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有效運作,且不得拆除或改裝,共同維護空氣品質。

環保署強調,後續將持續依掌握情資針對改裝者擴大稽查,捍衛公權力杜絕不法改裝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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