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要辦「中媒記者」張經義 葉毓蘭聲援:處份非常不智

記者林恩如/台北報導

在白宮記者會上答覆「我來自台灣」的中國東方衛視的記者張經義,引發國人熱議。然而,陸委會16日表示,上海東方衛視是中方黨政黨務及政務系統直屬事業單位,張經義具有台灣人民身分,已涉違反兩岸條例,陸委會將會同相關主管機關盡速依法查處。對此,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表態力挺張經義,強調再倡導言論自由的中華民國,這樣限制人民工作權的處份非常不智。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圖/記者林恩如攝影)

葉毓蘭表示,他個人無法苟同陸委會的決定,過去十多年來,不只張經義,還有許多台灣人在中國大陸工作,如果以東方衛視有黨的資金作為處罰標準,這是漠視中國大陸所有傳播媒體,因為基本上都有黨營背景,如果要懲罰乾脆下令所有台灣人不得上陸媒。

葉毓蘭說,張經義在東方衛視工作多年,知道他跟國內媒體常常都有交流,其實現在國內媒體駐華府也有一位是歸化為美國人的在那邊工作。葉毓蘭強調,對於倡導言論自由的中華民國,這樣箝制人民工作權的處分,非常不智。

被問到是否為陸委會在獵巫?葉毓蘭說,疫情期間國內不必惹事生非製造事端,現在是全球化世界,大家都為了生活在全世界流動、努力,不需要對為了工作飄洋過海到對岸的台灣人這樣做,獵巫不必,「他不是巫師,也不是巫婆」。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1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上海東方衛視是陸方黨務與政務事業單位,張經義具有台灣人民身分,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國人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團體相關職務或成員,陸委會將會同相關主關機關依法查處。而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 、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其中,第90條規定,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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