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想「清場」旁聽記者 法官無奈拒絕:這又不是秘密!

記者陳穎亭/台北報導

外界人稱「惡房東」的張淑晶,多年因租賃糾紛與房客的大小官司不斷,即使臭名傳千里,她仍繼續一套作風坑殺房客。近日她因誣告多名房客遭檢方追加起訴,判合併執行5年6個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後,今(18)日再度開庭審理,張淑晶不僅遲到,還當庭要求法官「清場」不准記者旁聽,不過法官隨即拒絕說:「這是公開的(審理),又不是什麼秘密」。

▲張淑晶出庭要求清場,遭法官打臉拒絕。(圖/資料照)

51歲的知名房東張淑晶惡名昭彰,捲入多起租屋糾紛,從2013年起在新北市中和、板橋等地以低價承租房屋,再多次利用租賃契約上動手腳,用自己打印,且載有「連帶保證人」欄位給承租人簽名,一但租約出現爭議時,她就會對連帶保證人提告詐欺罪,並對簽署契約的承租人提告偽造文書罪。

新北地院認為,張淑晶利用承租人急於承租房屋,且多數人法律知識薄弱、未逐條閱覽、釋意的習慣,用話術引導承租人簽名,目的只是要獲取經濟上利益,最後認定她犯了14件誣告罪,判處她合併執行5年6個月有期徒刑。先前張淑晶出庭就經常遲到,甚至有一次還「晃點」臨時請假,今日高院再度開庭審理,她又老樣子遲到,而且一進到法庭看到旁聽席上的記者,就立馬和法官要求說「可不可以叫記者不要坐在那裡?」,法官表示本案沒有不公開審理的理由,因此也沒理會她的要求,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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