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警薛定岳追毒蟲殉職 男判賠471萬:出獄後每月侍奉

記者於慶璇/基隆報導

新北市汐止派出所31歲員警薛定岳,去年8月為追捕闖紅燈的毒蟲王耀德,不慎撞上分隔島、頭部重創殉職,雙親走不出喪子之痛,分別對王男提告求償613萬及638萬多元,案經基隆地院審酌後,裁定王男應賠償薛父200萬、薛母271萬7107元,可上訴。

▲薛定岳案發前才剛與未婚妻拍完婚紗照。(圖/資料照)

薛定岳為警專25期畢業,案發前才與未婚妻拍完婚紗照,正在籌備婚禮,2019年8月28日下午4時進行巡邏時,發現24歲王耀德紅燈違規左轉、騎車又搖搖晃晃,因而上前攔查。

不料王嫌卻加速逃逸,薛警一路從汐止轄區追到基隆市七堵區的百福社區附近,行經明德二路、福三街口時,卻因擦撞王嫌機車,接著打滑撞上分隔島,整個人噴飛摔了出去,導致頭部重創不幸殉職,令父母、女友及同事悲痛不已。刑事部分,基隆地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判處王嫌12年。

▼▲薛定岳取締毒蟲撞安全島殉職。(圖/資料照)

薛員雙親不忍兒子年少就因公殉職,迄今仍無法走出悲傷,夜夜難以成眠,至醫院精神科就診,為此向王男求償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對此王嫌並無意見,但卻主張薛員並無依照程序攔檢,「是他自己來撞我的,因為他踹我的機車,我心生恐懼才會蛇行」,並說家屬請求的金額是天文數字,負擔不起,但願出獄後每月侍奉他們。

法官勘驗監視器後,認定警用機車發生擦撞,是因為他違規所致,經查薛父名下有一筆房產、一筆田產,財產金額超過403萬元,理應能靠自己的財產維持生活,考量兩人屆齡退休年紀,突遭逢喪子之痛,所受精神痛苦至深且鉅,而王嫌目前在監服刑,名下也無任何財產,判他應賠償薛父200萬、薛母271萬7107元較合適。

▲王耀德目前仍在服刑中,表示出獄後願每月侍奉薛男雙親。(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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