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3筆錢沒談好 別輕易走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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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師慧君/MONEY錢

港星阿嬌與夫婿賴弘國前年才舉行世紀婚禮,卻在短短不到2年內婚姻告終,媒體翻出兩人參加真人秀的視頻,發現婚變早有端倪,因為賴弘國曾在節目中抱怨「結婚結到快破產」,讓他壓力很大,據悉當初的洛杉磯婚禮、夏威夷度假、馬爾地夫蜜月旅行全由賴弘國買單,總費用高達5,000萬元,還為了買鑽戒將信用卡刷爆。

▲(圖/翻攝自MONEY錢)

真正的婚姻,並不是從婚禮開始,而是從婚禮結束那一刻!若夫妻的價值觀、金錢觀有著極大差異,即使收入再高,也可能有天為錢撕破臉。因此,婚前最該做的事,並不是找婚紗、訂喜宴場地、安排蜜月旅行,而是與另一半一起坐下來,好好釐清以下3個問題:

1.該選用哪種夫妻財產制?

《民法》上的夫妻財產制分為「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若沒有另外簽訂契約,一律都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將夫妻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不論婚前或婚後財產,都是由夫妻各自所有、管理和處分,但離婚時,財產少的一方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也就是要求對方給予「婚後財產差額」的一半。很多人以為「法定財產制」的一人一半是指「所有財產」都一人一半,其實是一個誤解。

至於「約定財產制」可分為「分別財產制」和「共同財產制」,前者不論是婚前或婚後財產,都是由夫妻各自所有、管理和處分,後者則是夫妻共同所有與管理,處分時也須經雙方同意,且兩者都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結婚前最好先協商要選用哪種夫妻財產制,以免婚後雙方對財產劃分有歧見,無法取得共識。

2.家用如何分攤?

大多數夫妻在婚前並不會仔細討論家用分配,甚至對彼此的收入、負債狀況都不了解,於是很多人婚後才發現自己的先生或太太是月光族,甚至欠有卡債、信貸。

當決心走入婚姻,就該拋棄「談錢傷感情」的迷思,勇敢地要求對方一起做好財務規劃,並訂出具體的家用分攤原則,例如AA制、64分,或是一人出房貸、交通費,一人出伙食費、雜費……等,才不會變成「沒錢傷感情」。

3.孝養費該給多少?

孝順父母雖然天經地義,但孝養費卻是很多夫妻失和的一個因素,尤其當兩人收入有限,但支出又一直增加時,就會開始對孝養費錙銖必較。

與其婚前當好人,假裝尊重對方,等到婚後才為了孝養費心生怨懟,倒不如婚前就先談好給予孝養費的原則,例如各自的孝養費各自分擔、互不干涉,或是每月限定多少金額、生日年節送錢或送禮……等。

▲(圖/翻攝自MONEY錢)

※本文由Money錢授權刊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原文在此  https://reurl.cc/Y1DG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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