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轉機也會被抓 陳亭妃轟中共:強幹、蠻幹、硬幹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強行通過「港版國安法」,並於深夜11時生效實施,條文內容定義相當寬泛,煽動分裂國家行徑就能入刑,而且就算不是香港人,且人不在香港,也有可能犯法,引發國際熱議。對此,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今(1)日表示,有可能台灣到香港轉機,一不小心也會被亂入定罪,這已經不只是違反民主,而是完全的威權。

陳亭妃認為,其實港版國安法很清楚,就已經讓香港變成「一個中國」,甚至這個一個中國是完全被中國鴨霸的政權所控制住,任何人的行為都有可能被中國亂入定罪,包括你有要求公決、自決,甚至有要港獨的行動,你將會被列為是分裂國家,甚至是侵害中國的政權,更不用說你有參加其他國家的一些民主活動,你有可能被認定為聯合境外勢力,來傷害中國國家安全,所以這個部分是非常恐怖。

他指出,甚至在第38條很清楚,有可能台灣到香港轉機,一不小心也會被亂入定罪,所以這個罪刑全部掌控在中國手裡,這已經不只是違反民主,而是完全的威權。

陳亭妃說,現在所有國家都已經提出嚴正抗議,他希望中國應該要適可而止,昨天一連串的動作,真的是讓人家覺得很驚慌恐怖,尤其早上通過之後,直到晚上才公布條文,但是習近平就已經簽署通過,這已經是強幹、蠻幹、硬幹,全世界應該要站出來共同撻伐,否則香港將進入到最恐怖,而且水深火熱、威脅鴨霸的政權當中。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圖/陳亭妃辦公室提供)

《港版國安法》全文共6章66條,罰則內容公布以後,更是引起一片譁然,因為第38條明定,「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換句話說,不論你身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只要議論香港政治,且內容涉及「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行,都可能觸法。

此外,第36條也規定,「任何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實施本法規定犯罪的,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就認為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犯罪。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的船舶或者航空器內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也適用本法。」換句話說,即使人不在香港,只要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內,就被認為是在香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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