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警遭控「誘女開房間懷孕」 警方澄清:已記過一次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北投分局大屯所前許姓警員2015年任職期間與轄區內一名26歲林姓女子交往,不久後林女懷孕,但許避不見面也不處理,女方家長痛批他不負責任,一狀告向北投分局督察組,要求許姓員警與小孩作親子檢測,鑑定結果6日出爐,令人跌破眼鏡的是,林女小孩的生父並非許員,但女方家長仍不罷休,將全案向週刊投訴。對此,北投分局今澄清,許員感情處理不當,已經於2018年1月份核予記過一次處分,並要求妥適處置感情問題。

▲北投分局。(圖/資料照)

根據《CTWANT》報導,林姓女子2015年間想不開,林母擔心女兒出事打電話報警,許姓警員到場後先安撫林女,事後多次約林女外出,並將她帶到汽車旅館開房間,直到林女懷孕8週,林母才得知兩人已經產生感情。但林母指出,女兒童年因腦部缺氧導致智能不足,精神與心理需要長期就醫,懷疑許姓員警藉此誘騙女兒。

林女懷孕後,許員開始避不見面,林母不得已之下向北投分局督察組投訴,但當時林女未做親子鑑定,因此警方僅將許員記過一次,2018年許自請調至嘉義,一待將近3年,林女的兒子今年已3歲,林母向嘉義分局反應後,今年6月19日,嘉義警方陪同許員北上,和女兒在台大醫院一起作親子鑑定,但7月6日結果出爐卻令人傻眼,許員被證實非生父。

對此,北投分局表示,許員2018年10月19日因統調至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服務,針對雙方爭執親子DNA鑑定,北投分局今年6月4日函請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派員協助,雙方6月19日13時在台大醫院完成親子鑑定。北投警強調,向來重視員警風紀及查察不法情事,並秉持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警察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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