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滑手機1秒等於「盲駕」11公尺 警7月狂開3千罰單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有數據統計,駕駛人以時速40公里行駛時,只要低頭使用手機一秒,就等同於盲駕11公尺!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分析近年來交通事故肇事原因,發現「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最高肇事原因,進一步分析後更發現,行駛時手持使用行動設備更是其中肇事原因,為此特別將7、8月訂為訂為機車安全月,整合工程、宣導、教育和執法,結合暑期保護青少年的青春專案,加強取締低頭族滑手機,全面防制機車事故發生,光是7月份,便開出3603件機車騎士低頭滑手機的罰單。

▲上月底,新莊一名無照騎士,騎車低頭滑手機查地圖,追撞無辜騎士。(圖/翻攝畫面)

新北交大指出,經大數據分析歷年資料顯示,暑假期間為青少年發生交通事故的高峰期,進一步分析肇事原因後發現,「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最高肇事原因,經分析,又以行駛時手持使用行動設備為主因,為有效遏止機車族違規行為,警方今年暑假特別強化機車駕車使用行動電話的取締,光是上個(7)月,便共計取締3603件,比起去年同期相比,多出519件。

▲上月底,新莊一名無照騎士,騎車低頭滑手機查地圖,追撞無辜騎士。(圖/翻攝畫面)

新北交大呼籲,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第31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3千元;機車騎士則開罰1千元。

▲警方取締違規車輛。(圖/翻攝畫面)

此外,根據交通部數據,車輛行駛時速40公里時,低頭每滑1秒手機,等於盲駕11公尺,請愛惜自己的荷包與生命,切勿以身試法,拿自己生命財產安全開玩笑,尤其機車族群更是以肉包鐵,千萬別因一時方便而造成永遠的遺憾。

▲機車騎士低頭滑手機。(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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