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一廣場/中國在台海開一槍!會用什麼當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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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冠甫

近來中國文攻武嚇不斷,儘管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罕見呼籲「台海地區解放軍、美軍和台軍都應該恪守不開第一槍的原則」。但中國《央視》卻加碼稱解放軍「明天展開台灣上空演習也不是沒有可能。」對此,中國網路也瘋傳「假如明天上戰場!駐福建某部隊官兵寫下生死告別信」報導,更讓台海氣氛產生詭譎的開戰氛圍。

▲蔡英文、習近平(組合圖)

每個國家軍隊出動時都會宣稱是根據法律而行動,像日本二戰前攻進中國青島,理由就是英日同盟,所以即使是威權的中國,也會有一套自圓其說的說法,一方面形塑愛國的氣氛,一齣合乎對內宣傳由情理法各層面構成的邏輯,提供收復台灣與民族大義間的完整劇本。另一方面阻擋台灣接受其他國家外援的國際法律正當性。

特別中國基本完成對內、對外發起攻擊的抗辯說法,國內法以《反分裂國家法》作為衝突依據,國際上早已不斷重申「一個中國原則」,實則是為鋪陳戰時得以宣稱台灣侵害中國「領土完整與政治獨立」的藉口,繞過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項「禁止武力使用原則」,另一方面也可以同個說法,阻擋台灣接受他國外援的法律正當性。

值得關注的是聯合國憲章中「禁止武力使用原則」的第二個例外規定,圍繞在行使「自衛權」權利上,行使自我防衛的前提,一般理解為遭受武力攻擊的反擊,卻也存在能否在面對明顯武力即將發動的威脅前,先發制人「預期性自衛」的問題。

▲解放軍東海軍演。(圖/翻攝自央視)

直白說,為何台灣可能必須要承受第一擊?曾有報導稱,台灣國軍將採取「主動防禦,不排除先發制人」,雖然隨後被國防部長嚴德發否認「強調國軍是有『先發制人』的能力,不過不會發動第一擊」。可以預見當兩岸隨著敵意螺旋與情報偵蒐,為回應對方軍事作為而開始兵力集結,說法上容易符合預期性自衛的要件。

儘管「預期性自衛」的合法性存在爭議,恰巧以歷史經驗觀察,所謂「大國」經常以某國存有威脅發動攻擊,包含近年美國空襲敘利亞就以預期性自衛為由,中國大力雖反對類似主張,可是難保到時中國納為己用。

▲解放軍東海軍演。(圖/翻攝自央視)

自衛權的好用之處在於,倘若搭配中國所處的聯合國安理會,更有加強效果,條文規範在安理會介入前,國家得以行使武力自衛,對台灣而言,會是中國名為自衛,實為侵略的戰爭。到時各種程序上杯葛將會大大拖延國際調停的時間,回顧波灣戰爭期間就花了四個月集結共識並且出兵干預。

某種程度,美國共和黨議員泰德、約霍所提出《預防台灣遭侵略法草案》正是要以預先授權的方式解決,美國動員武裝部隊的時程,到時如何介入?可能也循著同樣的自衛權行使脈絡,輔以區域聯防的集體自衛權。一套國際法各自表述,就看當下時空環境與國際情勢,台灣如何建構自己的立場。

《作者簡介》陳冠甫,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研究生,關注台灣未來,時常評論政治、社會相關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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