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陳菊貪汙謠言⋯去死女韓粉爽遊歐 出庭喊:沒罪沒錢賠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去死女韓粉」楊姓女子去年8月在臉書造謠,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涉貪污500億、挪用迄報案善款支助太陽花去立院鬧事等,慘遭陳菊控告誹謗,台北地院去年11月判她拘役50日。高院10日開庭,楊婦堅稱自己無罪、沒有犯意,不但自稱是「政治白痴」,甚至喊:「我就沒錢賠!」

民事部分,陳菊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判楊婦應賠償25萬元,並在臉書道歉,高院衡量楊女精神狀況、財產和貼文時間不到1天等情事,認為25萬元過高,今年7月改判10萬元及道歉定讞。

▲楊姓女韓粉曾在高雄煎餅店飆罵女學生「去死」。(圖/資料照)

楊婦今日赴高院出庭,楊婦辯稱自己平常不看電視,當時人不在台灣,而是在歐洲刷臉書時,看見別人的文章才原文轉載,一個字都沒改,女兒告訴她未經查證不要亂po文,所以在短短半小時內就刪除了,沒想到卻被有心人士在14分鐘內截圖。

楊婦堅稱無罪,表示自己身為高雄市民,關係政府事情是天經地義,沒有侮辱陳菊動機及犯意,「我是有委屈的,我不看電視、不玩政治,我是家庭主婦,也等於是政治白痴」。

法官表示,民事部分已判賠償10萬元並道歉,力勸她先釋出和解善意,但楊婦卻說自己沒有不願意和解,先前曾主動聯繫對方律師,表示名下有6萬元,要對方盡快去領,但事後卻因和娘家間的訴訟,6萬元就先被娘家執行了,「是對方不去領,現在跟我要6萬元對我不公平」、「我真的沒辦法,我真的沒有錢」。

沒有錢為何卻有經濟能力出國?楊婦則說,出國旅遊都是花兒子上班賺的錢,兒子最近剛買房子、要繳房貸,她也沒辦法向兒子開口借錢賠償。法官庭末諭知11月3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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