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解剖查死因⋯律師曝「過程殘酷」 檢察官打臉曝真相

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藝人「小鬼」黃鴻升16日被人發現猝死北投住家,享年36歲,為了追查死因,檢方18日會同法醫解剖,不排除為心血管問題倒地,細節仍待報告出爐後釐清。對此,有律師在臉書直指「過程殘酷」,對此遭檢方回文打臉,痛斥資訊錯誤,「解剖是尋求真相的重要科學方式,避免死者的生命終點,留下滿滿疑點的遺憾」。

針對小鬼解剖,律師林智群在臉書寫下,家屬想要解剖,絕對尊重,不過「過程很是殘酷」,曾站在旁觀看過程,「現場聞得到味道,在身上也會沾上那味道,整個過程要開腸剖肚,甚至是將頭皮剝下」,更直言「已經不是一個人了,只是一個皮囊」等語,貼文引來網友熱議,更掀起檢察官怒火。

▲「小鬼」黃鴻升追思照。(圖/記者鄭尹翔攝影)

一名檢察官透過臉書《法律快易通:檢仔聊天室》回文,痛斥「過程殘酷」說法偏頗,並說明相驗、解剖與勘驗是有刑法依據,「解剖是法律上賦予檢察官的權力」,若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無法透過屍體外觀以及現場跡證來判斷,就必須進一步透過解剖程序來釐清疑點,並公開解剖流程。

首先,會由法醫使用一般解剖刀做Y字型胸腔切口,從兩邊鎖骨下方斜線割劃,最後匯集到胸前直線向肚臍方向,仔細檢查死者的內臟,包含內臟外觀檢查、秤量重量、切片等程序;其次是腦部解剖,使用電動鋸骨鋸將頭骨整個切開,以上方半圓切開,觀察腦內狀況,取下頭骨後注意蜘蛛網膜有無出血現象,接著除去腦膜,進行腦內部的外觀檢查與切片等檢驗程序,待解剖完成後,會將臟器放回身體內部並進行縫合,縫合是由法醫進行的,不會向家屬收取任何費用。

檢察官寫下,國家要求檢察官負起「調查死因是否有他殺或外力介入的可能性以追究相關刑責」的沉重責任,若有可疑狀況,就應該積極調查,不要讓死者含冤而終,並澄清家屬不用在場看解剖過程,待解剖完畢後,法醫會進行縫合,通常不會剖到臉部,事後穿戴完成後,大致上看不出來,對家屬來說應該不殘酷。

再者,就現代醫學來說,死者應該不會有痛覺,重點在於查明死亡原因及方式,縱使已經無法提告,但仍有助於釐清案情,若屍體若未解剖直接火化,將來無從追查,避免事後衍生爭議,主要是以科學方式尋求真相,避免留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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