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代表定義惹爭議 港特首支持警方做法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凌晨在社交平台發文,指警方修訂「傳媒代表」定義是一視同仁,並非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凌晨在社交平台發文,指警方修訂「傳媒代表」定義是一視同仁,並支持警方做法。(圖/中央社)

她說,看到不少新聞仍圍繞著警務處採用新聞處GNMIS的傳媒機構名單作為辨識「傳媒代表」定義這件事,有點不吐不快。

她說,GNMIS雖然名義上是一套政府新聞發布系統,但事實上也是政府與媒體的聯繫平台,獲登記的媒體機構除了可接收新聞處和各政府部門的消息外,也可以出席官方記者會。

她說,GNMIS是新聞處為增強政府與媒體聯繫及為媒體提供服務的重要平台,各大小傳媒、本地及海內外媒體都會登記在系統內。

此外,幾年前被拒之門外的網媒作出投訴後,她3年前已讓網媒在GNMIS登記,而過去3年有超過30家網媒登記在內,與其他媒體一樣。

林鄭月娥說,今天警方採用GNMIS這個客觀、開放、一視同仁的服務平台來界定誰是「傳媒代表」,為他們在警隊行動中提供特別安排,例如可進入封鎖區內採訪,可在特別位置攝影,一如獲安排出席記者招待會或活動,「又怎會是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呢?」

她重申,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等的自由,這是不會改變的。

GNMIS是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名稱,從港英政府開始,新聞處就以這個平台向本地及海外媒體發放資訊及採訪通知。

針對媒體的查詢,新聞處昨晚重申這套登記系統的有效性,表示只有在系統登記的用戶才會獲邀和容許出席政府記者會及相關活動。

據公布,目前系統內共有206個登記用戶,包括本地和駐港海外報紙、雜誌、電視台、電台、新聞通訊社和網媒等,當中網媒有超過30家。

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後,示威者和防暴警察不斷發生暴力衝突,引來大批記者採訪。警方表示,在前線採訪的記者中,不少是示威者假冒的,目的是阻繞警方執法,甚至攻擊警員。

為此,警方23日修訂警察通例的「傳媒代表」定義,大致上只承認在新聞處已登記的媒體機構代表,以及海外駐港媒體機構代表,排除了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的有效性。

警察通例是警員執法的守則。

記協、攝影記協等8個新聞組織和工會等強烈反對警方的做法。

 

中央社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準副閣揆鄭麗君「投資未來世代」青年論壇演講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