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首例確定「暴動罪」!遭判4年徒刑 法官也無奈

(中央社香港25日電)香港「反送中」示威者岑曉麟去年6月包圍警察總部及毆打一名警員,上星期被裁定暴動罪及普通襲擊罪成立,法院今日判處岑曉麟4年徒刑。對於此案,法官表示無奈,並認為是悲劇。

▲香港反送中。(圖/台灣新聞攝影協會提供)

據報導,本案是「反送中」以來首宗經審訊、裁定暴動罪成立的案件。

26歲的岑曉麟是一名裝修工人,去年6月26日與其他示威者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期間毆打一名便衣警員,導致警員復發型口瘡(粵語稱痱滋)破裂。

法庭17日裁定岑曉麟暴動罪和普通襲擊罪成立,成為「反送中」後首宗經法庭審訊定罪的暴動罪案件。法院今日則以暴動罪和普通襲擊罪等罪名,判處岑曉麟有期徒刑4年。

綜合電子媒體的法庭報導,法官表示,對於再有年輕人被判監禁感到無奈,認為是悲劇,但包圍警總是嚴重衝擊法治行為,也是加重刑責因素。

報導表示,法官告誡年輕人,切勿因為政治主張或表達對社會不滿而使用武力抗爭。

區域法院早前也判處3名年輕人暴動及襲擊警員罪名成立,昨日裁定其中一名17歲學生入獄3年4個月,另外2人各入獄4年。

3名被告去年7月14日進入新界沙田新城市廣場參加「反送中」集結,期間與防暴警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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