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羅哈駕駛瞌睡10秒…翻落國道釀3死 一毛未賠還想緩刑

記者莊沛儀/彰化報導

一輛阿羅哈客運去年6月10日,因失控翻落國道一號邊坡,釀3死13輕重傷,調閱行車記錄器、車內監視器後,驚見郭姓司機車禍前一刻,曾閉眼長達10秒鐘,明顯疲勞駕駛,才導致車輛失控翻覆;事後,郭男一毛錢都沒出,由保險公司付錢與部分死者家屬和解,一審被法院判1年4個月有期徒刑,但他竟還不服上訴,二審改判2年有期徒刑。

▲阿羅哈衝出國道 3死13輕重傷(圖/資料照)

去年6月10日中午12時許,郭姓駕駛從高雄站發車,駕駛6小時抵達台北,休息1小時候,又從台北出發前往高雄,行經林口、新竹等,陸續搭載15名乘客,當晚9時50分許,行經國道一號205公里南向處時,車輛卻失控右偏駛入路肩,衝下邊坡翻覆,3人被甩出車外,整起事故共釀3死、13輕重傷。客運因為翻覆造成嚴重扭曲變形,江姓、沈姓、吳姓乘客不幸喪命。

▲阿羅哈遊覽車去年失控翻落國道一號邊坡。(圖/資料照)

郭男偵訊時,坦承事發前一日,晚間11時許下班,但因處理私事,清晨4時才返家休息,導致精神不濟,進而發生車禍,從調閱的行車記錄器、車內監視器,和現場乘客證詞,發現郭男行車速度忽快忽慢、好幾次都從中線偏到外側,而且車內的監視器也多次錄到他直接閉上雙眼,最長竟有10秒鐘之久。

一審審酌郭男自首並坦認犯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4月,但他仍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想爭取緩刑。另外,他雖已與部分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但卻都是由客運公司及保險金支付,卻自己分文未賠。

▲肇事的郭姓司機。(圖/資料照)

對於3條人命竟只判1年4個月,檢察官和死者家屬都覺得實在太輕,法官也認為職責就是平安將乘客送抵目的地,所以出車前應該要保持正常作息,充分休息,避免昏沉、打瞌睡;因此,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撤銷原判決,改判為2年,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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