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屍女兒沒人幫辦交保 她怨5萬太高!狠母自打臉內幕曝

記者張雅筑/台中-南投報導

今年9月初發生在南投、台中的4歲女童遭虐殺、埋屍的案件,經查其生母彭女在5月時把她帶離家,交由陳姓前男友照顧,豈料最後女童疑似遭虐死,彭女、陳男及陳男的蔡姓友人將其遺體從台中載至南投一處農地埋起來,直到9月3日,也就是女童生日隔天,其屍體才被檢警挖出。遭裁定羈押禁見的彭女,後來發現自己已懷孕6個月,她依法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裁定5萬交保並限制住居,但遲遲無親友替她辦交保,彭女因此提出抗告。記者致電詢問台中高分院,經查,裁定結果已出爐,高分院駁回彭女的抗告。就了解,彭女抗告的理由之一是稱5萬元對她來說太高了,但事實上這個金額是她南投地院開庭時自己提出的,表示「5萬元我能接受」,豈料現在自己打臉自己。

▲(圖右)女童在6月時的最後身影,遭媽媽(圖左)的前男友拎著拖行。(資料照/翻攝畫面)

震驚社會的南投4歲女童埋屍案,涉案的27歲女童生母彭姓女子,檢方訊後依法向南投地院聲押,最後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豈料住進看守所內的彭女突然在上個月底聲請具保停押,因為她發現自己已懷孕,經就醫檢查,確定已懷有6個月身孕。據刑事訴訟法第114條規定,「羈押被告若懷孕5月以上或生產後2月未滿者,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所以南投地院最後裁定彭女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不過彭女遲遲等不到親友前去替她辦交保,最後她以5萬元金額太高等理由提出抗告。

▲懷孕的彭女聲請具保停押,南投地院裁定彭女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等不到親友辦交保,彭女提出抗告,但遭台中高分院駁回。(資料照/翻攝畫面)

對此,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江德千受訪時表示,該案他們已於10月8日裁定,認定無抗告理由,所以確定駁回,且不得再提抗告。據悉,彭女抗告的理由是,自己和家人,也就是兄姐感情不好,他們不願意幫忙辦交保,再者自己沒有任何存款,5萬元對她來說太高了,無法負擔,希望法官就讓她無保出去,只限制住居就好。彭女抗告中的理由之一稱「5萬元無法負擔」,但事實上這個金額是她自己提出的,就了解,在南投地院開庭時,法官其實有衡量彭女的經濟狀況和評估案件狀況,當時彭女表示自己的親友若5萬元以內可來幫她辦交保,還稱「5萬元我可以接受」等,法官是綜合所有裁定出來,簡單來說就是「情理法」兼顧。

台中高分院確定駁回彭女的抗告,接下來大腹便便的彭女該怎麼辦呢?記者向南投地院了解,彭女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的裁定仍有效存在,只要她的親友去幫她辦理,她就隨時可離開看守所,若仍沒有人替她辦理交保,她可以再提申請,說服法官降低交保金額或是找人出具保證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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