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住舌頭的下場!超商罵友「垃圾」1個字要罰1500元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許姓男子今年6月份和朋友約在一間超商歸還借的東西,結果雙方一言不合發生爭執,許男氣到罵朋友「垃圾」結果挨告,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判罵人的許男依公然侮辱罪罰3000元。

▲許姓男子在公眾場合罵朋友「垃圾」,判罰3000元。(圖/資料照)

許男辱罵「垃圾」時是在誰都可以自由進出的超商內,情形已達「公然」程度。至於「垃圾」兩字,依社會通念則有輕蔑、使人難堪的意涵,足以貶損他人名譽及社會評價,顯然屬於侮辱人的言語,因此許男確實涉犯犯刑法公然侮辱罪。

法官認為,雙方雖然貴為朋友,但因口角許男與謝男為朋友,雙方因細故而有紛爭,但許卻不以理性方式溝通排解,反而在人來人往的超商內逞一時之快口出惡言洩憤,以不堪言詞公然辱罵謝,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自我控制能力欠佳,至今仍未與對方和解,考量許坦承犯行,無前科,審酌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000元。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