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2警衝幼兒園私審孩童!荒謬檢察官不認有錯 免職判4月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前檢察官林俊佑在擔任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時,因懷疑4歲女兒遭同學霸凌,便利用職務之便,於2018年6月帶著2名員警,前往女兒就讀的幼兒園,私審幼兒園的小朋友,荒謬的行徑讓林俊佑遭監察院彈劾,移送職務法庭懲處免職,花蓮地院審理後,林俊佑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二審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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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官林俊佑去年6月,私自帶著2名員警到幼兒園。(圖/翻攝畫面)

林俊佑於2018年6月懷疑女兒在幼兒園被另一名同學欺負,他因無法忍受女兒受委屈,便衝動的帶著2名員警到幼兒園,直接進入2樓教室,對女兒的同班同學逐一審問,還恐嚇黃姓園長交出監視器畫面,並出言威脅「你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準備進監獄,那沒問題啊。」全案曝光後,林俊佑火速遭監察院彈劾,移送職務法庭懲處免職。

花蓮地院法官一審時認為,林俊佑身為檢察官,負有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秩序的義務,但其魯莽的行為,卻讓民眾心生畏懼,影響大家對司法的信任度,且根據幼兒園的監視器畫面,已證據確鑿,但林俊佑始終認為自己並沒有錯,態度不佳,最後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林俊佑判處拘役40日。

案經上訴,花蓮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指出,林俊佑訊問2名學童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罪,至於問園長是否準備進監獄,則是出於要逼園長交出錄影畫面,應是強制未遂罪論處,但考量他已經丟了工作,犯案動機也是護女心切,最後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日前上訴至最高院遭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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