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9千省120萬!孝子憂立遺囑像詛咒 7旬翁一口就答應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觀念新潮的7旬翁花9千元立了遺囑,幫自己省下120萬元!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分財產困擾開始在不少家庭中發生。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鄭文在指出,近日碰到一案例,一名70歲林姓老翁觀念相當新潮,為自己立下遺囑,解決了遺產問題,用潮男來形容他一點都不過份。

▲林翁觀念開明,用9千元立遺囑,取代移轉產生的120萬土增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鄭文在指出,林翁與妻子育有一男一女,都已成家立業,多年前林翁在妻子去世後,就由兒子撫養,而嫁出去的女兒則像斷了線的風箏一樣,多年未聯繫,林翁考量體力一日不如一日,又不希望女兒在他百日之後,回家分財產,決定將名下土地過戶給兒子。

林翁唯一持有的一筆土地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約8坪,市價約800萬元。依公告地價,若直接過戶,就會產生土增稅約120萬,林翁因此相當心煩,因為家中並沒有繳交120萬的條件,相當苦惱。

林翁兒子為此找到地政士詢問解決之道,地政士建議林翁可立遺囑,但林翁兒子則擔憂父親會認為「立遺囑是詛咒」,遲遲不肯開口,過了十多天,林翁又追問兒子到底該怎辦?兒子娓娓道出解決之道後,想不到林翁開心的答應,花了9千元公證費用立遺囑,解決了問題,兩人心中的大石終於放下。

鄭文在解釋,許多老人家的傳統觀念都認為「立遺囑」是在詛咒早走,也難怪林翁兒子不敢開口,但這種狀況,也造成現代越來越多的遺產糾紛,所幸林翁的觀念相當新潮,讓事情獲得解套。

進一步說明,一般人對於「立遺囑」流程並不熟悉,一般而言必須先請代書協列財產清冊,並帶著2位見證人一同到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遺囑」經公證後就具有法律效力,「立遺囑」的人往生後就會立即生效。

最後,鄭文在指出,其實依民法1187條規定,林翁雖然已立遺囑,但女兒如果跳出爭取權益,雖然無法像原先取得1/2產權,但仍有1/4的「特留分」,不過立遺囑的好處,除了可依法在最大限度內,讓財產持有人分配身後事外,也可明確表達自身意願,減少家庭紛爭。

加入 @setn 好友 #錢進房地產

【#直播中LIVE】準副閣揆鄭麗君「投資未來世代」青年論壇演講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