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威脅「半年413通」電話求歡 人妻淚訴:下體發炎了

社會中心/詹鎰睿報導

一名人妻和一位男性友人發生婚外情,怎料兩人分手後,男子卻聲稱自己被人妻控告性侵,導致精神耗弱,反過來要求30萬賠償,但人妻則反控對方半年就打了413通電話求歡,導致她下體長期發炎需要開刀。最後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定男子敗訴。

▲人妻控訴遭到小王威脅求歡半年上百次,害她下體發炎必須開刀。(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法院判決書顯示,這起感情糾紛發生在台北,當事人男子阿傑(化名)則主張,他和人妻花花(化名)原本是普通朋友,因為住家近、相談甚歡,且由花花主動表示好感,早在交往前,花花就先告知,她同時擁有數名男友,直到2人交往約1年後,自己就從未再跟對方有聯繫。

但沒想到花花某天突然跑到阿傑家中,向他爸媽謊稱遭到阿傑性侵,然而整起事件拖了整整2年後,才收到不起訴處分,阿傑指出,自己到現在仍會做惡夢,夢到花花會拿無中生有的性侵威脅,讓他每天提心吊膽,精神耗弱,身心痛苦無法平復等,故要花花求償30萬新台幣。

不過,花花則駁斥,2人才交往1個月就發現有很多理念不合,所以才提出分手,並控訴阿傑分手後仍不斷要求要發生性關係,甚至威脅要照他意思約會,否則就要讓花花的老公得知婚外情真相,另外,花花淚訴,阿傑過去5個月內共打了413通電話向她求歡,害她因為次數過多,導致下體長期發炎,必須開刀。

最後台北地院認為,雙方在談分手的時候曾爆發肢體衝突,阿傑當時就被判處拘役35天,再加上花花丈夫曾對他提告相姦罪,目前阿傑共被判刑2個月、緩刑2年,而且還要在民事部分賠償花花老公30萬元,至於阿傑提出的誣告罪,仍在偵查中。

不過,法官據花花提供的對話紀錄,阿傑曾傳訊表示,「我需要的只有愛愛」、「我想愛愛」等等,而且花花的確有去婦產科、精神科就醫的紀錄,反觀阿傑卻無法證明花花有任何侵權行為,以及對他造成精神耗弱等證據,故判決阿傑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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